有统计数据显示,自1988年~2005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共计受理1593起并购交易,真正实施调查的有25起,其中13起因主动撤回而终止交易,另外12起报送总统裁决,仅有一起被总统否决,即1990年中国航空进出口总公司收购美国一家飞机零件制造公司的交易。
高门槛提高并购成本
可以看出,美国为外资并购美国企业设立了很高门槛,使得外国国有企业收购美国企业或资产面临更大困难和政治压力。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高门槛大大提高了外资并购的成本,并迫使外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美国的让步。
中国最大的个人电脑生产商联想集团对美国IBM公司个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业务的收购,就因为美国的安全审查而增添了很多成本。
2005年3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批准了联想收购案。在幕后,联想作出了大幅让步,包括禁止共享办公区内的联想集团雇员进入IBM办公楼;将数千名IBM雇员搬迁至其他地方;联想集团不得了解IBM的美国政府客户名单等。
澳大利亚:矿产业并购受限制
对不少中国人来说,见识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安全审查制度,是从2009年中国铝业公司斥巨资收购力拓股份失败案开始的。
这笔并购交易从一开始就在澳大利亚国内面临不小的政治压力,而其最终失败,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澳大利亚不断延长对该交易的审查期限,使中铝丧失了最好的收购时机。
澳大利亚对外资的安全审查始于上世纪70年代初,主要涉及矿产、金融、媒体等敏感领域;任何购买澳大利亚企业股份比例超过15%以及收购资产在5000万澳元(约合457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收购交易都须申报;负责审查的则是澳大利亚财政部下属的投资审查委员会。
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不同的是,该委员会只有建议权,外资投资项目的批准权在澳大利亚财政部长手中。和美国相似的是,澳大利亚也对外国国有企业以及主权基金的收购行为采取了严格限制措施。
法国:禁外资收购家乐福
在法国,负责审查外资并购法国企业的机构是法国公平交易、消费者事务和欺诈控制局以及竞争委员会,审查的重点则是并购后企业的市场份额。不过,法国同样也有对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
2005年,法国政府宣布,生物技术行业、信息系统安全行业、密码学部门、涉及国防机密的部门以及军火部门等11个产业为受保护产业;2006年,法国政府又将家乐福等20家大公司列为特别保护企业,反对外国资本对其并购。
加拿大:最早立法审查外资
加拿大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也曾让中国企业的并购行动受挫。
2004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试图并购加拿大矿业巨头诺兰达公司,在加拿大国内引起不少反对声音,加拿大政府对该交易展开严格审查,导致五矿集团最终放弃该交易。
实际上,在对外资进行安全审查方面,加拿大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法的国家。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加拿大政府就颁布了《外国投资审查法》和《加拿大投资法》,规定在金融、能源、交通及文化通讯等四大重点敏感领域,严格限制外资进入或外资比例,并为此设立专门的外国投资审查局。
2004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并购诺兰达公司交易失败后,加拿大政府于2005年颁布了《加拿大投资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需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查。这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了对外资投资加拿大的安全审查力度。 专题文字:党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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