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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应再提高

2011年02月22日 08:5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国企利润非常可观,然而,2010年国企近2万亿的利润,上缴国家红利只有440亿元。(据2月21日《人民日报》)

  从国有企业性质看,国企利润应该全部上缴,应该使用到全民身上。国企是国家的,最终股东是全体人民。人民作为股东享受国企经营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统分统销,国企利润全额上缴,那时虽然效率低下,但基本实现了全民共享。在上个世纪改革开放时期实行利改税后,国企上缴利润变成了所得税形式征收,那个时期国企所得税远远高于其他经济组织。随着国企要求实行与其他企业一样的所得税收后,国企基本上就把全民股东甩在了一边。国企与其他企业平等缴纳所得税,但却忘记了其经营应该给最大股东——国家,本质是人民回报经营成果。这是国企改革的一大漏洞。

  可以说,从上个世纪利改税特别是所得税所有企业平等以后,国企将巨额利润占为己有、内部分红。40多万亿元国有资产变成一部分人的利益分配。国企员工享有的高额工资、奖金和福利,不断加剧收入分配差距;国企财大气粗式的产能扩张、资本扩张,不断挤压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所谓全球最赚钱银行、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全亚洲最大石化企业,对于全民股东来说,只是虚名而已。

  终于,时隔将近20年以后,于2007年开始收取央企、国企5%-10%的利润红利。之后又提高要求,对央企(2家粮棉储备的央企除外)统一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并扩大征缴企业范围。

  然而,实际执行结果却让人吃惊。从利润增长绝对额度看,2010年国企利润达到了近2万亿元,而上缴红利竟然只有440亿元,比2008年、2009年的547.8亿元、873.6亿元少得多。与此形成对照的是,2010年国企利润增幅达到37.9%。从收缴范围来看,全球最赚钱的银行、金融企业的中国竟然不给国家上缴一分钱红利,不给全民股东一分钱回报。如此何谈全民共享国企改革成果?

  我国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是却欠全民的账太多。中国已经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欠账将越来越大。填补社会保障资金窟窿,国企应该大有作为。因此,应该迅速再次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并且尽快把国有金融企业纳入到上缴红利范围。

  □余丰慧(河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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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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