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日前,有关中央国有企业上缴红利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今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资委非常重视央企社会责任问题,要求央企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严禁不正当竞争。
国务院新闻办2月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介绍“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十二五”总体思路,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国企利润非常可观,然而,2010年国企近2万亿的利润,上缴国家红利只有440亿元。邵宁在回答“如何评估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时表示,国资委一直非常重视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发了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
邵宁进一步称,第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要依法纳税,要合法经营,不能生产假冒伪劣商品,而且不能做不正当竞争。
第二,要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保护和利用好资源,推进清洁生产。
第三,要善待职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安全生产,关心职工的职业发展和生活。
第四,要积极参加社会的公益事业,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家需要的时候,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五,跟“走出去”有关系,“走出去”的企业要尊重所在国的法律,保护当地的环境,维护当地员工的利益,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总的要求是,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要善待社会,善待消费者,善待员工,善待环境。
“我想,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企业,是人民的企业,所以国有企业要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说,这几年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执行得不错,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种理念,到去年底,有52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当然这方面国资委还要继续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展。”邵宁表示。(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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