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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 中国加强管理私募股权投资

2011年02月22日 2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赵建华)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官方开始加强管理、规避风险。22日官方对外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股权投资的募资、运作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与公开上市发行股票一样,股权投资也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它的风险较高,通常只能向特定对象募集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还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近年来,中国的股权投资企业数量迅速增长。迄今,中国已先后批准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船舶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只大型产业投资基金,每只基金的规模动辄达几百亿元人民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2介绍说,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资本时,应确保只有具备较高风险鉴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才能参与。但一些股权投资企业通过举办论坛和变相广告的方式募集资本,一些不具备基本风险鉴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公众投资者卷入其中;一些股权投资企业介入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有的甚至从事变相贷款业务,蕴含了潜在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只能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资本,不准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向公众推介、不准承诺固定回报;投资领域只能局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投资过程中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通知》还规定,股权投资企业要接受备案管理。在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同时,股权投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备案管理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及时报告。但单个投资者及与其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或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企业不必接受备案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还介绍说,《通知》健全了风险控制机制: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实行适度的分散投资、对关联投资实行投资决策关联方回避制度、建立业绩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的资产管理机构不准为第三方谋取利益,并与股权投资企业一起接受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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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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