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价局、农业厅、供销社等11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新政,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此外还明确表示,建设平价商店可以享受4项税费减免优惠。(2月28日《广州日报》)
平价商店最早是新加坡提出的概念,在上世纪70年代早期,新加坡建立了第一家合作社性质的超市,平价商店平时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超市平均价格,每当物价上涨时,该商店就“挺身而出”,以比其他超市低10%~15%的价格平抑物价。打个比方,平价商店就像防洪工程中的蓄洪区。现在广东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实乃惠民之举。
广东建设平价商店,形式多样,或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选择具备条件的超市及其经营网点作为平价商店,或在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内建立以批发经营为主的平价批发商店,或在消费群体集中的社区建立面向居民的平价商店,或在现有大中型、有一定影响力的超市内建立平价专区等。平价超市让中低收入者可享受到品质有保证的低价商品,零售商家因多了有保证的低价商品而增加客流,农民则因通过“农超对接”无需遭受层层盘剥而获得更高收入,带来的是多赢。
温家宝总理曾在山东农村考察时说:今年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是稳定物价。根据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来分析,我国物价总水平将在一段时间里保持较高水平。因此,无论从经济形势还是民生角度上来说,建立平价商店都应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之举,不仅应做大、做强,而且要“可持续经营”,不可昙花一现。平价商店这块他山之石,值得更多地方引进。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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