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企业急需补充人手,而薪酬又欠缺吸引力,遭遇“缺工”。有个别企业打起了“学生工”的主意,以“实习”的名义大量使用在校学生,将其变为廉价劳动力。
企业使用实习生要讲什么规矩?学生进企业的实习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羊城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市劳动部门权威专家,有针对性地作一番提醒。
实习生不得超员工数30%
典型现象:据劳动部门近期检查,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有正式员工1100多名,劳务派遣工900多名,而聘用的中专、技校的实习生竟多达1200多名。
法律提醒:按照去年实施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的规定,实习单位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当期接收实习学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30%。这家企业的比例已经超过了100%,其做法显然严重违反了这一规定。
专家分析,现在一些企业之所以热衷于使用学生顶岗实习,最主要的原因是学生目前仍不受我国《劳动法》保护,这些企业便打起“学生工”的主意,以减少诸如工资、社保、加班费等法律责任,节省大量成本。而在目前“用工荒”的背景下,一些企业更是乐此不疲。特别是,现在还出现个别学校与企业合谋牟利。个别学校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办学、输送、牟利“一条龙”以低学费招徕学生,经过简单培训,就送到企业流水线长年“实习”,而报酬很大一部分以“学费”名义落入了学校的口袋。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要求各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纠正各类相关违规行为。同时,也需要学生有更多的自我维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实习每周不得超40小时
典型现象:劳动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有企业招进实习生经过短时间培训后,就立即和正式员工一样每个月高负荷加班上百个小时,远远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
法律提醒:这是一种严重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行径。虽然学生目前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在实习时间上,相关法规是很明确的。教育部对实习时间已经作出规定,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同样明确,不得安排学生周实习时间超过40小时。
此外,为了保护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还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有其他影响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包括安排未满十六周岁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实习;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但完成学生本专业实习所必需的除外;安排学生在需要相应职业资格的岗位上顶岗实习。
遭遇侵权及时举报投诉
典型现象:目前实习生权益情况堪忧,国内有知名网站调查显示,46%的学生自述实习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实习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是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学生在明知权益受损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
法律提醒:实习生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首先自己要“醒目”,要了解学校、企业组织的实习行业是否正当、合法,是在实践学习而非只是做廉价劳动力。
总的来说,学生实习一般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要求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应当经学校同意。进行实习,应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习单位应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根据实习要求,选派有经验的实习指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学生实习,不得违反规定向实习学生收取费用。实习单位、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按时足额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实习补助,不得拖欠、克扣。
权威专家强调,虽然我国目前实习生方面的劳动法律法规不完善,但亦并非“无王管”,遭遇各种不合理现象,实习生要理直气壮地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举报投诉。遭遇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紧急情况,还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记者 马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