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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热议个税改革 多少起征更惠民?

2011年03月05日 09:43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编者按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提高个税起征点已提上议事日程。此前,温家宝总理曾表示,今年将上调个税起征点,作为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那么,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个税起征点定为多少才能让百姓享受更多实惠?本期《一周看点》特收集相关博文,看看百姓眼中的个税起征点。

  3000元似乎低了点

  有报道说起征点将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也有说是3000元),对此真的失望! 拿北京来说,别说月薪是3500元的工薪族,就算是月薪5000元的工薪族也达不到小康水平。在这里简单地为“5千一族”普通五口之家算笔“俭约型”账(只算男方父母+夫妻+独子,不算女方父母):房租3000元+伙食费3000元+水电300元+孩子各项开支300元+保险800元+交通500元+电话200元,月支出约为8100元,这里还不包括物业费、暖气费、穿衣、人情送礼……(忆山居 详见blog.sina.com.cn/tbxtbx)

  有关调查报道,在北京家庭月收入8000元的年轻人不敢要孩子,因为住房、教育成本太高,养不起。所以,起码在“北上广”这样的城市,3000元是最低收入群体的边界,要涵盖低收入群体乃至中低收入群体,起码要5000元。(石头村长 详见blog.sina.com.cn/shitoucunzhang)

  如果是3000元我认为还是低。要是试图通过消费拉动内需,那起征点放大到5000元合适。因为,按照目前的价格水平,把起征点放到3000元,工薪阶层增加的那一点点收入,恐怕不能平衡价格上涨的损失。当然,也有人可能会说,工薪本身也应当上涨一点。但现实是,原材料成本、环保成本、财务成本——这些企业的“刚性成本”,已经大幅积压了工薪这样的“弹性成本”,企业有多少能力为员工加薪?(金美 详见blog.sina.com.cn/hdm6201)

  更不应该让那些靠加班加点的人交税。以上海一线员工调完工资后收入来算:最低工资1280元+满勤100元+加班费1372.8元(平时加班66小时*11元/小时+周末加班44小时*14.7元/每天上11小时,一个月不休息)+绩效奖金500元=3252.8元。定3000元似乎低了点。(一棵小草 详见blog.sina.com.cn/u/1970865954)

  5000元保住小康

  我认为起征点不应该低于个人月收入5000元或家庭月收入8000元,如果结合起来会更好。试想这个收入在一个二三线城市也仅仅是过小康的生活,如果还有房贷、老婆孩子等负担,可能仅仅是温饱了。现身表一下自己家庭的消费,每月电、水、气费300元,通讯费100元,托儿费600元,饮食1500元,红白事1000元,汽车1500元,老婆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500元,购买衣服日用品1000元,如此下来,每月最低消费6500元,如果生病、购买大的物件、送礼、请客、旅游或一些重要的事情花费会更多。维持生活需要这么多钱,我却被收走几百元个税,穷者帮着穷者,何时了。(非驴非色的幸福生活 详见blog.sina.com.cn/otimage)

  收入不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是要活得舒服。国家规定最低工资保障就是保障一个工人能活着的工资收入,广州、上海现在是人民币1300元左右。 考虑到1个家庭,2个大人有工资,大部分只养1个小孩,大人的工资必须实际是2000元,才能保证家庭实现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保证活下来,至少2000元啊。还有教育——每月得加1000元,医疗——每月得加1000元,才能过上人的一般物质生活。活下去,至少4000元。加上必要的交通、文化、休闲等精神生活,就算1000元吧,至少5000元呀。(子言由吾 详见blog.sina.com.cn/bmhome)

  学术界有两个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公认的标准一个是人均GDP的2倍,另一个标准人均劳动工资收入的1.5倍。如果按照GDP的2倍来算,我国2010年GDP39万多亿元,人均是3000多元,2倍就是6000多元。如果按人均工资来算,现在的人均月工资是3000多元,1.5倍就是四五千元。也就是说,按照国际标准来算,定在5000到6000元之间是比较合理的。(包诸左 详见blog.sina.com.cn/hanzhang1984)

  个税改革越早越好

  纵观这次上调个税起征点时间点的切入,我觉得其后面深层次原因有三:一是我国经济正在转型期,唯有增加民众收入,扩大内需,才能对调整经济增长结构有利;二是通胀压力依然存在,上调个税起征点,能减轻民众的通胀压力;三是我国的基尼指数已超过0.5,远高于国际警戒线0.4,贫富差距日益增大,这不利于缓解社会矛盾,所以缓解贫富差距刻不容缓。劳动收入是我国绝大多数人的衣食来源,因此附加在其上的个人所得税的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内需的强弱、社会的稳定、劳动者的尊严,其意义就非同一般。因此,理想而又公平的收入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在创造和积累财富的同时,需承担更多的税负与社会责任;中低收入者的劳动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速趋同,同时税负在不断降低。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才能逐步打造一个橄榄形,而非金字塔形的社会。

  总而言之,调整个税起征点不仅可以促进我国内需的扩大,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而且最根本的是,进一步减轻了普通民众的税收负担,从而提高居民在通胀时期的生活水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也即将拉开序幕。(不执著财经 详见blog.sina.com.cn/bzz626)

  最优改革应该是社会总成本付出较小的情况下得以实现的改进。从这个角度讲,此前对于个税改革的慎重并非全无道理。但是,若从维护和发展民生这一终极目标的角度说,个税改革越早启动越好。围绕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已有多年,并已成为社会普遍共识。但是,此前却囿于技术层面的难度而难以展开。但随着新一轮通胀的到来,中低收入群体所受影响远大于高收入群体。适当降低这一基数庞大群体的个税负担,会明显提高百姓的抗通胀能力。因此,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技术难题,但轻赋税以保民生,是政府的必然选择。温总理在与网友互动时表示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原因即在于此。

  从根本上说,财税体制的彻底优化,才是保证现有财富分配制度由国富为重转为民富国强的必然途径,这是一项浩大的系统性工程。提高个税起征点,必然赢得广泛的民意支持,还可以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可行切口。全民的普遍支持,可为必然要进行的、更宏大视野中的改革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老民向左 详见blog.sina.com.cn/xzdz)

  以上由中证网博客版主田鸿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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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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