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在为官员财产申报打着一定的制度基础。但是,到底已经做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工作正在做,民众还希望看到更详细的东西。
据报道,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馼日前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示,现在的“裸官”要报告,并对“裸官”会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果你是‘裸官’,你在因私出国时会有特殊要求,因公出国时也会对你加以注意,在你和配偶、子女所居住地联系等方面要有一些特殊的管理。”
这其实并非“新闻”,早在《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中,就专门列明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有关情况。
与已实施二十余年的“处以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一样,“裸官报告制”同样是向上申报。但是,这种内部的、封闭的、单向度的报告制度,很难给民众以信心。外向的、开放的、多维度的“阳光法案”才是多数民意所期待并推动的方向。
这里的“开放”,当然不是仅向上级官员公开,而是向社会公开。“祼官”要欺瞒少数上级官员相对简单,但要欺瞒多数公众却不容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说群众比上级官员眼睛更亮。单从人数和概率上看,民众也更容易发现官员是否存在隐瞒应申报事项的情况。
最近多个渠道传出了一些与“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相关的消息。一是温家宝总理近日在与网民的交流中,再度肯定“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是正确的。”二是马馼部长近日表示,官员财产申报法“正在研究、论证并想办法制订”、“要做一些制度建设为财产申报打下基础”。此外,6年6次提出“对公务员财产申报问题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对媒体披露,中纪委去年8月给他的回复中明确表示,中纪委“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
这些消息都在显示,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将加速。但遗憾的是,和以往一样,所有的消息都没有提供一张明确的时间表。事实上,四年前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时,该局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我们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四年过去,这项“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难题,公众依然不知情。
建议立法机关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明确列入立法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集草案,在回收归集后予以整合并公开征求意见,适时提交大会讨论。当公众看到一张明确的立法时间表时,相信民间智慧将会带给立法机关更多的回报。
□王琳(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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