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保持农村土地权益稳定对中国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他警告说,中国城镇的发展要按规划进行,要落实最严格的节约土地制度,“不要在农民的土地上打主意”。
10日,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陈锡文在大会发言中指出,当前有一种倾向值得高度重视,由于一些地方片面以城市发展为中心考虑问题,因此出现了在统筹城乡发展名义下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甚至危及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稳定的现象。
针对有些地方热衷的“拆村并居”,陈锡文称单纯为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而到农村“拆村并居”,违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后患无穷。这严重干扰了国家宏观调控,在土地所有权、村民管理等方面也易引发新的矛盾。
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陈锡文强调必须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为家庭经营创造更加适宜的社会条件,“不愿在这方面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以为兴办资本主导型的雇工农场更为省事,实际上是迫使农民或离开土地,或变为雇农”。
他建议,应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发展农产品加工、营销,为家庭经营的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不应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民争夺有限的耕地,动摇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
在农民转市民过程中,陈锡文认为特别要处理好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他指出,让农民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来换取市民身份的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建议让农民拥有财产权利进城落户,既进退有路,又能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获得一份财产性收入。
陈锡文还提醒说,城镇到底能吸纳多少农村转移人口,首先取决于城镇能提供多少就业岗位,其次还要考虑住房、社会保障、路电水气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否则将会引发各种新矛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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