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工程师季克良1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茅台酒生产规模将继续扩大,到2015年产量力争达到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利税200亿元。
季克良介绍,茅台酒生产时五斤粮食产一斤酒,生产周期有五年,由于生产工艺复杂,储存时间长,增产量较慢,但茅台一直在努力提高生产规模,“十二五”期间产量将进一步提高。
季克良称,虽然茅台酒生产工艺复杂、成本较高,但作为民族品牌要为消费者考虑,要让老百姓喝得起茅台酒,所以价格上相对洋酒低很多,未来可能还有上涨空间。目前来看,“限价令”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在谈到假酒问题时,季克良认为,目前市场上假酒和总销量之比不到1%。茅台酒集团公司成立了专门打假机构,全国范围内共有100余人,企业本身也在不断提升防伪技术。未来应该继续建设茅台酒专卖店,管理好经销商,并建议消费者通过专卖店、经销商和大商场购买,同时按照说明书来鉴别真假。
2010年,贵州茅台集团公司白酒总产量52432吨,销量38205吨,实现销售收入155亿元,利税117.50亿元,公司总资产达331.56亿元,同比增长29.80%。“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茅台集团共计实现白酒产量205952吨,较前五年增长107%,年均增长14.68%。(记者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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