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就今年的财税立法问题作了说明。他说:“今天上午,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后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财税方面的立法。关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就属于这方面的内容。同时,今年的立法计划中,还打算制定增值税法。国务院在3月初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草案,目前还没有正式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之前,我们参与了有关工作,据我所知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主要是提高起征点,也就是个人缴纳所得税工薪收入所得的免征额。目前执行的是2000元以下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他接着表示,现在企业都对职工实行“三金”,在社会保险方面还另外扣除了500元,所以实际上个人收入还达不到2500元的,按现行规定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他说:“提高的起征点肯定比这个数要高,由于这个草案还没有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所以我还不能准确地回答。”
李飞强调,关于个税的修改另外还涉及税率幅度的调整。他表示,目前实行的超额累计税率是九级,对纳税人造成的负担较重。个税修改可能从更合理的角度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因此超额累计税率会有适当的合并。李飞说:“这个重大举措是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在初次分配方面加大公民工资收入的比重。同时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举措。”(作者傅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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