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11日电(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日宣布将加大农民工培训补贴力度,特别加大家庭服务、养老护理以及护工等农民工从业密集行业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
放宽补贴培训条件 岗前培训纳入补贴范围
从2006年起,上海就开始实施在岗农民工补贴培训。到2010年底,上海累计培训农民工61.57万人次,其中职业资格等级培训比例达36.37%。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一是对外省市户籍,培训时不在岗但近一年内累计缴纳上海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给予培训费补贴;二是鼓励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对即将招录的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对外省市户籍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期间或培训合格后四个月内上岗并缴纳上海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同样给予培训费补贴。同时明确,上海农村户籍在岗职工和征地人员也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增加适应农民工的补贴培训项目 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前几年上海农民工补贴培训项目主要是补贴培训目录范围的初级项目、结合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岗位培训项目,以及行业(企业)特有工种项目。上海3月1日即出台政策将呼叫服务员、商品营业员等农民工就业聚集职业的初级项目纳入了补贴培训目录;同时,为加强郊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非农就业和转移就业能力,新增梨树栽培、插秧机修理等8个农业类补贴培训项目。
农民工培训经费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培训资金,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同时鼓励个人部分出资参加高等级的培训。今年因物价上涨导致培训成本提高,对农民工的补贴标准也适当上浮。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普遍有所上涨,岗位培训最高补贴标准从原300元增至350元。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鼓励大企业自主开展培训
上海农民工补贴培训一般由签约认定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承担。近年开始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行业企业根据岗位要求和技术更新升级的需要,依托自身培训机构开展行业企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凡农民工考核鉴定合格的,补贴经费直接核拨给企业。2010年已有多家上海大型行业企业自主开展农民工培训,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2011年上海将进一步支持有培养评价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市级行业协会等大型行业企业自主开展农民工培训;同时,也鼓励大型外资、民营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今年新开展培训的,可向培训机构所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继续推进家政、养老护理以及护工三类职业培训
上海将继续大力推动家庭服务、养老护理以及护工等农民工从业密集行业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认定在上海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或护工的从业人员参与相关职业(工种)的岗位培训或技能等级培训,鉴定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上海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称,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上海的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也凝结着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优化上海人力资源结构,是此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未来上海将根据农民工就业特点和企业培训需求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加大农民工培训补贴力度,在政策设计上更加贴近农民工和企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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