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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携广东共建珠三角全国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区

2011年03月12日 0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俞岚 翁阳)中国商务部和广东省政府11日在京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代表双方签署了《共同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商务部与广东省政府将建立高层合作与会商机制,并共同研究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配套措施。

  珠三角是中国重要的加工贸易基地,劳动密集型企业众多。协议明确,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东莞市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还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协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引进关键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其并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加工贸易整体水平。

  协议称,要加快推进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引导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部分加工环节向粤东、西、北转移。示范区转型升级的经验和做法随后将在全国推广。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副省长招玉芳,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高虎城、副部长蒋耀平、部长助理李荣灿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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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红彪】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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