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张丹)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12日在此间表示,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并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应对新型案件,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1日指出,2010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
“这是我国司法机关以多种举措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果。”陶凯元告诉记者,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司法主导作用,这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由于知识产权案涉及面广、发展迅速,司法机关也在做出相应的探索与调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日趋专业化。”陶凯元介绍说,为了适应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特殊性,司法机关开始试行“三审合一”,即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在一个法庭审理,珠海就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全国也有很多三审合一的试点。
同时,知识产权案起初只有少数中级人民法院才有权审理,但随着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此类案件迅速增加。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及时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现在全国有100多个基层法院都可以审理,这就更加高效及时的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案。
陶凯元说,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强一直困扰着司法机关,仅凭法官自身的知识结构很难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为解决这一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两院”院士、专家担任科学技术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取得成绩的同时,陶凯元指出了当前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中亟待完善的地方。“应当尽快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能力。”她说,“例如网络的迅速发展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许多新难题,著作权侵权的特点十分突出,传输速度快、匿名等因素导致网络侵权影响广泛。”
此外,陶凯元还建议尽量减少知识产权法官的流动。“培养一位优秀的知识产权法官至少要三年的时间,频繁的换岗交流会限制其专业素质的提升,影响办案质量。”(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