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维权成难点 消费者权益待保障
□实习生 张彬 北京报道
记者盘点去年汽车投诉案例时发现,随着4S店越来越成为汽车销售的重要渠道,4S店的相关服务也成了汽车投诉的新热点。
家住丰台的刘高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他去年11月在比亚迪中青旅业4S店买了一辆比亚迪G 3,新车还没开出销售公司,就出现刹车异响和A B S灯亮故障。当天,新车就返厂维修,并更换了不少主要部件。这种“开膛破肚”让刘先生很郁闷,但让他更为恼火的是厂家的服务:“几十万辆车里总会有那么几辆问题车嘛!没听说过碰上这种车还要什么赔偿的。”
无独有偶,北京的崔家楠女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北京广通雷克萨斯4S店在售车时存在“程序倒流”的现象,先上完牌照,再做交车前检查,而电脑检测显示:曾有“故障”记录。崔女士说,4S店隐瞒故障,不肯在结算单上标注,也不同意退车或换车。并且她最近反映的雷克萨斯存在刹车缺陷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委员会、车人网联合发布的《2011年3·15中国汽车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显示,仅车人网2010年全年接到的投诉就超过万例,而且进入2011年2月下旬后,日投诉量明显上升。同比去年,用户投诉构成变化明显,综合投诉(同时投诉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上升。
汽车投诉网专家大陈称,从法规上来说,汽车4S店只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约束。另外就是大区经理对4S店进行约束管理。在4S店的运营层面没有职能部门和第三方的监管。
大陈建议,应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政策和《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汽车售后服务标准、汽车流通管理办法,让消费者的利益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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