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指出,我国进入全球排行榜的富翁数仅次于美国,他们占有全国财产的比例越来越大。收入差距过大危害社会稳定,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利国利民。为此,他建议“尽快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是对遗产的征税,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赠人征收。征遗产税可有效防止贫富过分悬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对调节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开征遗产税有几个条件:一要有税源基础;二是法律体系建立,法治趋于完善;三是社会出现特定调整需要,征税契机显现。
目前遗产税税源基础已不是问题。3月10日出炉的《2011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显示,以10亿美元为底线,全球共有1210名富豪上榜,其中今年入榜的中国内地亿万富翁已从去年的64人,增至115人。可以说,富裕阶层的出现,使遗产税源基础已相当可观。
其次,法治条件已具备。继《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民法典》也在编纂中了。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作报告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国家长期的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社会进步有了一个基准。
其三,当下公平诉求强烈,民意基础利于政府开征,征税契机已现。早在2009年两会时,两会特邀嘉宾、“首善”陈光标表示:“我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遗产税,遗产税比率至少应为60%。”而他愿捐90%的遗产。今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星牌体育用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甘连舫说,“我建议多收我们点税,对老百姓就放一马。”
显然,如果不征收遗产税,意味着某些人将根据世袭而不是根据才干和品德来掌握国家资源,这对社会价值和社会和谐有百害而无一益,这也是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征遗产税的原因。
其实,2004年我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但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开征遗产税。实践证明,现在“先富群体”具有较强的话语权,而且将来也不会变弱,遗产税越早开征阻力越小。况且在技术上,征遗产税比征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更易操作;在财政上,征遗产税可缓解建保障性住房、水利投资等资金缺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