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中小企业中仍有35%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影响农民工的约定权益,而且在法定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缺乏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甚至以暴力伤害讨薪农民工。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也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工伤农民工不能获得法定待遇。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建筑企业与劳务公司规避劳动法律现象仍比较普遍。
2011年,我国将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力度。有关部门将加强农民工集中地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推广多方联动、巡回仲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等快速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落实“两金三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做好“恶意欠薪罪”的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力争3年基本控制欠薪顽症。
此外,我国将继续加强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切实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也将不断扩大,要确保有条件的农民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人民日报重庆3月22日电/记者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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