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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风千亿游艇市场 珠三角图谋吃尽游艇业上下游

2011年03月23日 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抢风千亿游艇市场 珠三角图谋吃尽游艇业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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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桅杆多的地方,就是富人待的地方。”这个曾经流传在海盗中的俗语,如今却真的成了一个沿海城市发达的重要标准。随着海洋经济价值的提升,游艇产业的发展渐行渐近,各地纷纷开始顺势抢跑。

  上周五,海口海关特别召开了“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对3月1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解读,首先在“进出境游艇监管办法”上做起了文章。

  而同为海洋经济大省的广东,如何掘金这条价值上千亿的产业链也颇为值得思考。有专家就指出,当下广州南沙区正积极探索港澳游艇“一证通”方案或为一个切入口,“CEPA是广东的优势所在,如果能够借力香港等发达市场,我们就能有望收尽整条产业链的利润。”

  海南借力抢跑 为游艇入境增点延时

  将于今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可谓是为海南游艇发展“量身定做”。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表示,《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是游艇管理上的一大突破,充分体现了海南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先行先试”的优势。

  首先,《办法》明确规定游艇除了可以在开放口岸的码头泊位停靠和进出境外,也可以在经批准的游艇监管码头进出境,而进出境手续也更加简便。《办法》规定除了提交担保外,进出境申报手续参照运输工具办理。

  根据中国公安部规定,目前只允许境外游艇在海南秀英港、马村港、三亚港、八所港、洋浦港、清澜港6个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及三亚鸿洲游艇码头办理出入境手续。该《办法》实施后,游艇除了可以在开放口岸的码头泊位停靠和进出境外,也可以在经批准的游艇监管码头进出境,大大增加了游艇出入境地点。

  而境外游艇在海南停留时间更能满足度假需要。该《办法》规定,自2011年4月15日起,境外游艇进境后,可在海南连续停留时间最长达30日,而且期满后经批准还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0日。另外,境外游艇每一公历年度在海南省内的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83天。

  与此同时,游艇担保的形式更加多样,而手续却简化了许多。《办法》规定了游艇负责人应向海关提交相当于游艇应纳税款的担保,担保形式除了保证金外,还有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在经海关总署核准后,由游艇服务企业为其接待的游艇提供总担保。而游艇服务企业的总担保只需在海关办理一次手续即可。

  “这次的规定非常具有可操作性,解决了很多细节中的问题。”多家游艇会在记者采访中表示,“相比于去年底,海南省出台《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涉及海关监管部分的内容,有了很大程度的丰富。”

  国海证券在对游艇产业的评估报告中曾指出,游艇产业是一条长长的产业链条,从设计制造到消费、维修再到售后服务等,而其中游艇消费是盘活整条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很显然,将要实行的办法不管是增加游艇停泊港口,还是延长游艇停留时间,其目的都是为了做大游艇消费,从而带动整个游艇产业的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海南游艇产业的发展思路已经非常明确。

  据海口海关统计,2009年海南的进出境游艇仅8艘次,2010年达到64艘次,比上年增长了8倍。而海口海关副关长陈智锋更向媒体表示,海南中长期规划建设游艇码头9个,近期规划建设4个,共1100个泊位,海南的游艇产业发展势头之猛可见一斑。

  消费力打底 两三角洲游艇业底蕴深厚

  相比于海南利用国际旅游岛先行优势的突飞猛进,长三角和珠三角两大“不差钱”的市场上,游艇产业的发展也是得天独厚。

  本月早些时候举行的广州游艇展上,长三角地区富豪们一掷千金的场面令不少厂商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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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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