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首善”陈光标也是因慈善而受到争议最多的人。近日,陈光标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行善时,和受灾群众一起手举200元捐款合影的行为,受到诸多质疑,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将此称为“暴力慈善”。对此,陈光标回应称,中国目前的慈善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中国需要这样的“暴力慈善”,来推动整个社会的慈善进步。
陈光标的回应再次成为争议的热点,质疑者认为暴力慈善根本无益于慈善,支持者则认为诸多批评质疑之声更有语言暴力之嫌。
这就是陈光标引发争议的照片。针对“慈善方式”的质疑,他回应说,自己的行为是遵从了父亲低调做人高调行善的教诲,对于合影中的“V”字手势,他解释说,这是希望和信心的象征,并非炫耀。
■困惑
慈善应该怎样做
慈善应该有怎样的做法?说陈光标的做法太过“暴力”,那和善的、温柔的慈善又该怎么做?
将“暴力慈善”放在法律制度的渐进过程中来解读,我们才能得到更多的启示。至少,这为日后出台的《慈善法》提供了一些条款上的商榷之处:捐款人,应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被捐款人,又应该配合捐款人做些什么方面的付出。也只有用法律来规定好陈光标们的行为意识,并将被捐款人的尊严与价值得到尊重,我们的慈善事业才能取得进步。当务之急,应尽快出台我国的《慈善法》,过多地纠缠于陈光标的个人行为,基本对正题无解。
王传涛
传统恩赐观的复活
在“暴力慈善”的背后是仅仅把慈善当成了一种恩赐,而非一种权利。在现代慈善理念中,慈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的情怀而做出的善举,接受帮助是弱者应得的基本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暴力慈善”或是“传统恩赐观”的复活,尽管有一定作用,但是其负面效应更大,如对个体尊严的伤害、权利的漠视等。
暴力慈善更有严重的施恩色彩,让村民举钱合影就是最好的说明。施恩是传统社会的个人恩赐行为,有浓厚的尊卑等级观念。施恩者首先就有高高在上的优越心理,并且是一种非专业化的慈善行为。所谓非专业化,是指捐助者对受助者进行直接捐助,没有通过中介组织,既不规范也没有制度保障。而现代慈善是平等给予,捐助人和受助者人格完全平等,捐助是以慈善组织为中介,捐助与受助相分离——捐助人不知道哪些人因他受助,而受助者也不知道是谁帮助了他。对比之下,陈光标的慈善行为被称作“暴力慈善”就不难理解了。
现代慈善文化中,捐助者把帮助弱势群体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没有高人一等的施舍心理,超越了施舍与恩赐的狭隘思想,凸显了人本价值观和权利观。因为给予本身就是一种自由和幸福。因此,“暴力慈善”是与现代公民平等权利冲突慈善,是背离现代公益文化的慈善,同时背离了慈善是一种责任的理念。如此种种,难免让人诟病。
“暴力慈善”背离现代公益文化,是“传统恩赐观”的复活。这恰恰是陈光标的暴力慈善陷入争议的缘由所在。伤害个体尊严和权利的“暴力慈善”能走多远?这是一个问题。
朱四倍
别抹着“慈善口红”
到处游荡
陈光标出了一道尴尬的慈善题。社会心理在陈光标身上一直表现出迷茫心境,一方面,公众不惮以最大的善意肯定一切慈善行为;另一方面,陈光标所作所为又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众的道德认知。
批评家朱大可先生在《抹着文化口红游荡文坛》一文中,用“文化口红”来形容某些文学中带有向主流文化思想和市场的双重献媚的倾向。该种类似的文章被称为文化消费品,不是真正纯文学。现在看,在对“陈光标式慈善”争议中,就有着抹着口红、消费慈善的迹象。很多人不是出于对慈善的关注,不是为了真正推进慈善的发展,而是一味迎合传媒,故意制造话题,在挺或批中,让自己也走到舞台中央,实现利益目的。当争议走向此时,可以说:争议越多,公众越惑,慈善越伤。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慈善家”,在社会多元的今天,不可能要求社会只有一种慈善方式。道德洁癖常能给人一种快感,但于道德本身来说,洁癖却常常高山仰止让人望而却步。慈善同样如此,目的一致的方向下,高调还是低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志在慈善,而不是以慈善为幌,行个人不可告人之目的。特别是在争议中,不能给慈善抹上“口红”,以此来点缀生活或者牟取私利。对于陈光标来说,需要“高调慈善”或者“暴力慈善”中,证明自己不是消费慈善;而对于旁议者来说,需要在争议中,证明自己只是观点之争而非意气、功利之争。当慈善一旦被用来消费以牟取功利,那么慈善无论以哪一种方式出现,无论抹上哪一种口红,都应为我们警惕,为我们抛弃。
“消费慈善”比“暴力慈善”更值得警惕,这里引用朱大可先生的书名相劝:无论是谁,千万别“抹着慈善口红到处游荡”。
毛建国
不该苛求慈善家
现在没人再议论陈光标的作秀了,转而又“指责”慈善家过于高调,又是什么“暴力捐赠”,令人不解的是,对于热心的慈善家,无条件把爱心奉献给受助的困难家庭,我们有什么理由来对慈善家的慈善方式斤斤计较呢?
能当起慈善家,背后必定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但是这种经济实力也是慈善家艰苦奋斗的结果,他可以捐赠,也完全可以留给后代子孙,更何况我们有很多比陈光标更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家也正是这样做的,他们做人“低调”,甚至不敢暴露自己的财产,只要他们和他们的下一代不要太张扬,不要惹出事,就永远不会受到舆论的关注,如果包括陈光标在内的所有企业家都是如此,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温暖可言,人与人之间除了血缘关系就只剩下利益,正是因为有陈光标这样的高调慈善和曹德旺的“苛刻慈善”,才让我们看到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也才让我们看到中国的慈善事业还存在着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慈善事业在我们国家起步很晚,就目前而言,国家还缺少一部规范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国幅员辽阔,是个气候和地质灾难多发的国家,经济发展也不均衡,不少家庭经济底子薄弱,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及遭遇灾害,都急需得到救助,也期望我们有更多的商人和企业家投入慈善事业。在这种状况下,我们需要有更多有实力的商人和企业家来热心于慈善,而不是去对他们的慈善方式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朱永华
批评涉嫌语言暴力
什么是暴力慈善?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认为,“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陈光标式慈善是不是暴力慈善,最有发言权的是受赠人,目前为止,还没有消息证明存在受赠人“尊严丧失”的情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或默认陈光标属于暴力慈善,显然很不靠谱。至于陈光标自称中国需要他这样的“暴力慈善”,我以为只是另一种意味的调侃。
客观地说,对于陈光标的“举钱照”,笔者的感觉也是很不舒服,那张照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人人必须手举“红宝书”的年代。然而,不舒服归不舒服,我们不能单纯以个人喜好去评价一位慈善家的行为,那样很容易失之偏颇。
陈光标也在调整自己,他并非无视百姓意见,他说:“我是一个爱学习的人,我会考虑大家的意见,在高调做事的同时,也会考虑符合大家的口味。”笔者以为,我们旁观者也应该学习,学习什么呢?学习尊重陈光标的善举。你可以不喜欢陈光标的高调,但一定要学会尊重一位愿意拿钱来搞慈善的企业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慈善理念和意识上有所提高。
不喜欢陈光标者,恨不得陈光标赶紧退出慈善领域,在他们看来,陈光标这么搞,等于是把中国慈善这张“白纸”给“弄脏”了。笔者以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不尊重民间慈善的行为,这得有多大的傲慢和偏见,才会认为中国首善是在“坏了慈善事业的事”?
陈光标的行为并非真理一般,质疑不得、批评不得,但笔者希望,这种批评和质疑,应该在肯定陈光标善举的前提下,本着让善举更具人性化的目的进行。陈光标是在搞“暴力慈善”——这很可能是一个伪命题,真命题在于,在对陈光标喧嚣的鼓噪中,我们是否远离了语言暴力,是否还没走出轻易给人扣帽子的俗套呢?我们的慈善理念是否得到了提高?
欧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