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零矛盾更多是实力的博弈
目前,很多食品生产企业受制于销售强势终端,不得不权衡得失,为了继续合作下去而一退再退,矛盾也越积越深。
一家超市的供货商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忍不住抱怨道,与普通超市相比,越大的超市收取的各种费用越名目繁多,让企业苦不堪言。“像康师傅这样的大企业都遭受这样的挤对,我们这样的中小供应商更是可想而知了。”目前,很多食品生产企业受制于销售强势终端,不得不权衡得失,为了继续合作下去而一退再退,矛盾也越积越深。
康师傅认为,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积怨已久”,不管会在哪方面爆发,都会导致供零矛盾进一步加深。有时候,更多的是一种实力的博弈。在销售渠道多元化的今天,供应商们也在试图寻找更多渠道,以避免对超大型渠道零售商的过度依赖。
而康师傅此番“竟敢”与强势销售企业“叫板”,不仅出乎中小供应商的意料,恐怕也超出了家乐福的预料。一位从事食品销售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平常我们称消费者是‘上帝’,而实际上对于我们生产企业来说,商业零售商才是‘上帝’。生产的产品要依靠商业零售才能销售出去,我们不仅要缴纳进场费、上架费、条码费、促销费等各种费用,而且往往要等食品卖出去才能从超市手中拿到钱。”他透露,也有一些厂家曾经试图改变这种状态,但均以失败而告终。
部门规章打架 零售商喊冤
超市在给供应商开具发票时,将这些费用统称为服务费。而到了工商管理部门,却又认定这些所谓的服务费为商业贿赂。着实令供应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一位长期给零售商供货的企业拿出账单给《经济参考报》记者一项项地说明,生产企业给一些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的费用能占到所有生产成本的30%以上,这还不包括17%的增值税。
这家供应商的财务总监对记者说,拿家乐福来说,商品进入家乐福超市销售需要10多项费用,主要费用包括,一是进店费。每种商品每进入一家店,一个条码要交800元的条码费,比如,方便面有很多种类,每一个口味就得一个条码费;二是进场费。中国所有的节日、法国所有的节日、本店开业店庆、中国区家乐福开业店庆、全球家乐福开业店庆都得交费;三是返利。结账时直接从销售额中扣23.5%。返利点是按企业的大小、销售商品的多少收取;四是赞助费。超市每年搞的促销活动,都需要企业交赞助费;五是陈列费。做一个堆头需交4000元至5000元的费用;六是D M费。D M费就是超市的海报费,一个图1300元;七是信息管理费。查一个信息需缴纳2000多元;八是促销员的劳务费等等,可以说五花八门。
他们觉得更“冤”的是,超市在给供应商开具发票时,将这些费用统称为服务费。而到了工商管理部门,又认定这些所谓的服务费为商业贿赂。着实令供应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工商管理部门依据的是我国自1996年11月15日实施的《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等名义报销的各种费用为商业贿赂行为。
而2006年11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税各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五部委令,明令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费用中包括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而在供应商看来,这一项恰恰为零售商乱收费打开了绿灯。零售商声称,按规定“未提供促销服务”不得收取费用,而他们既然提供了服务,就应该收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