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获悉:西藏出台《西藏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各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和防洪工程建设。
“虽然西藏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但目前水资源仍是制约西藏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表示,西藏加强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据统计,西藏地表水资源量达4482亿立方米,约占全国的1/7。水资源总量、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亩均水资源占有量、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等4项指标居全国第一。
《意见》指出,力争到2020年西藏基本建成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民生水利体系、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水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西藏将建成一批大江大河骨干控制性工程,增加工程供水能力7亿立方米,农村水电覆盖范围内乡镇通电率达100%。
《意见》明确,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到“十二五”末,全面解决新增农牧区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
《意见》要求,按照100年、50年、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确保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记者张帆、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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