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人力社保局于近日出台了全面促进企业职工增收的8项措施,实现企业职工“两个同步、两个提高”的增收目标。
一是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人群增收。从4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920元调整为1160元,增加24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由8.8元调整为11.6元。这是本市自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加额和增长幅度最大的一次,使全市低收入人群增收步伐加快。
二是提高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引导企业提高工资水平。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下线各提高一个百分点。基准线由15%上调为16%,下线由6%上调为7%,上线仍为22%。同时,对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服务业等三个收入较低的行业,首次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居民服务业13%,住宿餐饮业11%,租赁服务业18%,这对带动低收入行业整体工资增长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是建立职工福利待遇与社平工资联动调整制度,实现职工福利待遇增长常态化。2010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128元,与上年相比增幅达12%。依据去年的社平工资,今年的防暑降温费将由83.8元提高到93.8元,中夜班津贴由每个班次6.4元和12.8元提高到7.2元和14.4元,丧葬费、丧葬补助费由2793元和5586元提高到3128元和6256元。
四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全年协商企业将达1.6万户,覆盖职工130万人。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有序开展,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信息发布制度,每年3月和7月发布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经济发展指标、劳动力市场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信息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企业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五是深化企业经营者收入与职工工资挂钩办法,工资增长考核指标权重提高到15%。今年,本市将加大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监督力度。凡一线岗位职工收入未增长的,企业经营者收入不得增长。职工收入增长指标占全部考核指标的权重由10%提高到15%。天津日报 (记者 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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