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天津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240元,由现行的920元提高至1160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增幅达26.1%,是天津市自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加额和增长幅度最大的一次。
记者30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天津市城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也由每小时8.8元调整为每小时11.6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直接受益人群主要是见习期、实习期等各类新入职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和小时工、钟点工等低收入人群。(记者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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