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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文揭秘“瘦肉精”地下产业链
每公斤利润最多上万元
“瘦肉精”——这个10年屡禁不绝的餐桌“毒瘤”,到底从何而来?地下链条怎样秘密生成?随着河南公安机关侦破“瘦肉精”案件,生产、销售“瘦肉精”的主要嫌疑人陆续归案,一条完整的“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条浮出水面,源头之谜逐步解开。
“合法”外衣下的秘密生产
3月15日“瘦肉精”事件发生后,为查清“瘦肉精”的生产、销售源头,河南省公安厅迅速确定了“追上线、查网络、端窝点、打源头”的案件主攻方向。通过层层“倒追”,公安机关发现,湖北襄阳籍刘某为制造“瘦肉精”的最大嫌疑人。
赶至位于湖北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的一家小化工厂内时,公安人员发现,除了反应釜等大型设备外,这里早已人去厂空。3月25日,经过24小时内连跨四省的追捕,在湖北丹江口市的一家小宾馆内,制造“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终落法网。据刘某交代,他曾在江苏常州一家药厂担任技术人员,期间结识了同厂做药品销售的奚某。2007年4月底,利用奚某提供的资金,刘某回到老家襄阳,找到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的一个民营化工企业负责人,称可以合作开发化工产品——二氯烟酸。达成租赁经营协议后,刘某利用厂里的试验室和自购的设备,开始秘密研制盐酸克伦特罗。
据刘某交代,由于打工期间在电大进修过化学专业,并且在药厂打工时曾接触过人药用盐酸克伦特罗的生产流程,用了4个多月时间,他研制出了“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单线联系、伪装运输、隐蔽销售
为刘某打开销路的正是其合伙人江苏常州的奚某和下线销售人员河南郑州的陈某、洛阳的肖某等人。
由于盐酸克伦特罗用途单一,国家又明令禁止使用于养殖业,2007年底,刘某在不掌握地下销售渠道的情况下,开始陆续把生产出的盐酸克伦特罗交给奚某,然后由奚某负责外销给河南郑州的陈某和洛阳的肖某,2008年自己开始直接给陈某和肖某“发货”。
“他们只需要电话通知我需要‘几个’、什么时间发货就可以了。”
据刘某交代,由于清楚是违法活动,上下线制售人员间都以电话单线联系,几乎从不见面,联系中也从不提及“瘦肉精”一词,一般以“一个”代表“一公斤”的电话暗号商定所需数量,然后通过物流公司以“添加剂”的名义向外“发货”,而收货人直接按“行内价格”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即可完成交易。
据介绍,陈某等人从刘某处“接货”后,除少数就地转手给次级分销人员赚取差价外,一般会按照30到35倍的比例在盐酸克伦特罗原粉中加入淀粉等添加剂,再次包装后销售给次级分销人员或养殖户。陈某说,“转手的次数越多,‘瘦肉精’的纯度就会越低”,而每公斤的销售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作为河南省内主要的销售代理、刘某的下线陈某因为需要将“瘦肉精”销售给人数更多、更分散的下线分销商,为防止身份暴露,除保持单线联系外,陈某还使用了“变身术”。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以来,陈某一直使用捡来的一个名为“刘建业”的身份证从事“瘦肉精”的加工、销售活动,甚至包括手机卡、银行卡等信息均更换为“刘建业”。 据新华社郑州4月12日电(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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