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央视曝光了上海部分超市销售 “问题馒头”后,联华超市当夜就下发了“下架”的紧急通知。昨天一早,该公司召开紧急会议当即做出决定,凡有消费者在联华、华联门店购买的“问题馒头”,凭收银条或商品标签可在联华和华联门店按照规定进行“退一赔十”。(4月13日《解放日报》)
买一个问题馒头,超市能给你十倍的赔偿,相对于某些问题奶粉一赔一的做法,华联超市显然在赔偿问题上要显得大度的多。可惜可惜,这次只是个小小的馒头,要是房子汽车也能摊上一赔十这样的好运气,咱老百姓乐呵都乐呵不过来。可问题是,消费者又凭什么去让超市给你赔偿?索赔是要讲究证据的,这个,证据你有吗?
先说实物,也就是馒头,这个恐怕早就成了人们的果腹之物被消化掉了;再说收银条之类的票据,估计除了有人能有先见之明,能事先预料这个东西日后的身价能翻上10倍,否则,也没有多少人会刻意收藏。
既然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就算你平日里吃了再多的问题馒头,那也不好怨别人,只能自认倒霉好了。所以难怪涉事超市无不得意地表示,“到目前为止,各超市门店没有发生任何退货纠纷”。依我看,不光是目前,就算是在今后将来,馒头退货纠纷出现的概率也必定是微乎其微,所谓的“退一赔十”,说穿了,就是在逗你玩。
我要是华联超市负责人,就不妨再大气一些,退一赔十算什么?干脆来个一赔百、一赔千,反正也损失不到哪里去。
其实,华联超市真要有赔偿的诚意,完全不必非得要让消费者举证,比如翻翻自己的进货账单,查查收银系统里的翔实记录,再结合相应的日期时间,就不难对历年来所销售的问题馒头有一个初步的统计数据,然后以此为基数,拿出十倍的真金白银或等值的商品来,或支援灾区,或捐给慈善组织,岂不更省事?
只是,这么一较真起来,也就不好玩了。商家是不会做亏本买卖的,要让他主动地将吃进去的吐出来,这种事儿谁乐意干?除非是傻瓜一个。貌似慷慨地开出一张大额支票,却让你永远也无法兑现,无意之中,我们又被精明的商家忽悠了一把。
( -梅广 作者系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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