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8日电 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的个税征管。
《通知》指出:
第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充实外籍个人管理档案,掌握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薪酬标准,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充分利用税收情报交换和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审核等信息,加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境外所得税收征管。
第二、加强外籍个人提供非独立劳务取得所得的征管,抓好对由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外籍个人报酬的监管,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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