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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高收入个税征管误伤工薪族

2011年04月19日 09:5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我国将加强对高收入者个税的征管,股权转让、房屋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成重点。(据4月18日《新京报》)

  应当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强化个税征管政策,主旨非常明确,就是剑指股权转让、房屋转让和利息股息红利三大征管“管涌”,向富人“开炮”,此举不仅能有效调节社会分配差距过大,有效打击富人偷逃个税,更为重要的是,也能完善现有税制。

  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为50%左右,似乎与收入现状差异较大。很显然,这样的税收结构,和“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征收原则和宗旨相背离。而在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10%,10%的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30%,形成标准的“倒金字塔”税收负担结构。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国家终于重拳出击,开始对高收入个税实施“史上最为严厉的公共政策”。不过,笔者觉得,尽管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很具针对性,但所有个税征管大都还会指向工薪阶层。比如,房屋转让个税征管,工薪人员难免会因更新住房,而进行房屋买卖;还有,股息利息红利个税征管,也会让工薪阶层所取得的红利变成国家的税款。

  目前在通胀压力下,已让民众感到沉重压力,尤其是高房价,让多数人沦为房奴,这意味着,在一线城市,如果算上生活开支、房屋月供、子女上学以及赡养老人,即便年收入12万元,也只能算作是中等收入阶层,根本算不上是富人。反过来,我们看看真正的富人,由于他们的收入多元化,主要来源不是薪水,而且大部分收入可以轻松实施避税。例如,虚开巨额“接待费”等各种发票公款报销,既可逃税又可“合法”贪污,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现行的个税体制,不仅造成工薪阶层税负重,而且很难避税,而且每出台一项公共政策,无不让这个群体受伤,这不但没有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反而拉大收入分配的差距。我国的中产阶层正处形成阶段,税收政策原本应支持这个阶层向前健康发展,而不能动辄以增税的名义,来打压这个翅膀并不太丰满的群体。

  □吴睿鸫(河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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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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