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发 海安仇稳山 摄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石岩)“如果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那我每月便可少缴一百多块钱,尽管不多,但表明政府关照到了我们的压力。”面对中新社记者的采访,在北京从事出版行业的崔琳琳如是说。
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上表示,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月3000元。
崔琳琳给记者算了笔账,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规定,她每月应纳个税约346元,如个税起征点调整至3000元,她每月只需交纳个税约196元,少交150元。
崔琳琳的观点得到了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张超的支持,张超的收入稍高于崔琳琳,如个税起征点调整,他每月或将省去将近200元的纳税支出。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代表了政府的一种姿态,是‘调高、扩中、保低’思路的一种反映。”张超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官方媒体称,本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目的便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力度。
谢旭人20日介绍说,为达到上述目的,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此前一位财政部官员的表态引起了西城区某中学教师孙洁的关注。该官员称,中国已建立起个税起征点的动态调整制度。孙洁认为,这或可解读为此次调整并非一劳永逸,如现实需要,将视情况再度调整。
“我们不能将视线仅限在此次调整本身,需要看到,政府已经着力采取更有力措施调节收入分配,从这个角度讲,这次调整也许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孙洁说。
除了调节收入差距,此间舆论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提至3000元有望减轻工薪阶层的支出负担。有学者结合中国经济现状指出,“十二五”规划将扩大内需,尤其是扩大消费需求置于转变发展方式之首,目的是为促进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而此次调节个税起征点,正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应有之义。
与此同时,业界也普遍持积极态度,一个几成共识的看法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可带来的中低端收入人群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这部分被释放的购买力有望进一步撬动消费市场,提高相关行业企业利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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