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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 标准统一更合理

2011年04月20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启动了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法调整。资料图。 中新社发 海安仇稳山 摄

  中新网4月20日电 综合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启动了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其中个税免征额拟上调至3000元。有专家表示,个税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一味提高起征点并不可取,虽然中西部存在收入差距,但全国采取统一标准比较合理。

  对于东西部收入和生活成本差距较大、缴税却相同的疑问,专家表示采用全国统一标准比较合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接受央视访问时表示,根据中国的情况和世界各国的实际经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是不考虑地区差别的。刘佐称:“个税是一个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综合考虑制定的,没有这个差别。”

  全国采取统一的个税起征点标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访问时表示,目前这种标准对于西部居民来说更有利,相对于东部或大城市来说,西部地区的成活成本相对要低一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采用全国统一标准比较合理,这对鼓励人才在区域间合理流动是有好处的。

  对于社会上要求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的声音,专家表示,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并不是越高越好,一味提高起征点并不可取。倪红日指出:“如果过度提高,纳税人群将大大缩小,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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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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