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以后究竟该吃什么,该信任哪个商家。”这是一位经历了“瘦肉精”、“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等食品安全事件创伤后的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脱口而出的话。目前,屡次被突破的食品安全屏障已将公众的信任透支到了极限,民众危机感也在同一时间被放大到了最大。
来自权威部门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10万余家。食品安全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危机事件依然无休频现?
先媒体曝光后监管的怪象
如果单从政府部门在诸多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表现出的积极处理态度与严厉惩罚措施上来看,公众显然是没有太多异议的。此次“染色馒头”经媒体曝光后,上海市政府当日就火速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立即责令染色馒头涉事企业停产整顿,责任人也已被控制。
然而,公众的期待显然并不满足于此。记者在对民众的调查中发现,舆论的焦点似乎从对生产制造企业的道义谴责转移到了对监管部门的行政追责。从2008年震惊全国的“三聚氰胺”到去年7月以来全国查处的40起非法使用2008年问题奶粉生产、销售原料乳粉制品案件中,都表现得十分明显。
同时,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已陷入了媒体发现曝光、监管部门事后补救的怪圈之中,这种“马后炮”式的执法监管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对这些利欲熏心的“黑心作坊”起到警示作用?
“事态总是这样毫无悬念地得到平息。但按下葫芦浮起瓢,‘三聚氰胺’问题解决了,但‘瘦肉精’事件又爆发了,后来者‘染色馒头’不依不饶,这是因为此前政府都是采取救火式处理方式而非‘防火预警机制’来处理此类事件,这无疑是无法彻底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任光华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在任光华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不应该只满足于惩处肇事企业和商家,对监管部门的问责也是应有之举,虽然并不能肯定每一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甚至腐败有着必然联系,但政府绝不能因此而放弃对他们的追责。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府维护公信力必须这样做,公众对此也应该有知情与监督的权利。
在这几年各地处理的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中,记者注意到,很少有行政监管部门因此而受到上级的严厉问责。而现实中,监管不严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经营者的“道德匮乏”在前,安全监管防线的“集体失守”紧随其后。
以此次媒体曝光的“馒头事件”为例,报道中的一处细节典型地反映了当地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为逃避工商部门的检查,每到抽查时,公司不让检查人员进车间,并只把没有问题的“样品馒头”送检。如此缺乏责任心的检查当然能让肇事企业“如入无人之境”一般毫无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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