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被曝光,后有民政部欠贵州茅台500万元之微博疯传,两起事件引发高度关注的背后,是公众零容忍腐败的体现,但这一真一假中,后者虽被证实为乌龙,却也难逃炒作之嫌。
4月27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指出,贵州茅台2010年年报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中,民政部、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贵州社保厅”)分居第二名和第四名,其中显示,民政部欠贵州茅台500万元,贵州社保厅欠贵州茅台412.85万元。
该微博消息一出,相关媒体报道继而跟上。《国际金融报》记者昨日向贵州茅台公司及民政部分别求证,得到的答案是,500万元是贵州茅台给玉树地震的捐款,而并非媒体猜测中提到的买酒钱。之所以计入其他应收款,是因为年报编制期内尚未收到民政部的收据。
“去年6月我们就已在网站发过通知,要求捐款单位尽快提供地址等信息,以便寄出收据。实际在两周前,茅台就已经收到收据了。”民政部相关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由于捐款都是以实际到账为准,而银行的汇票中又不体现捐款单位的详细地址等信息,因此,收据一般会滞后。
昨日,贵州茅台公司也通过某网站独家回应称,该会计科目上民政部的500万为此前玉树捐款,而贵州社保厅的412.85万元为预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民政部也在第一时间将此“回应”链接在了其官网首页。
“回应”中对贵州社保厅所“欠”412.85万元也做了详尽解释: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解决欠薪问题,建立了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为无力按时支付工资或恶意拖欠的情况提供了新的解决途径。
上述“欠款”事件最终被证实为子虚乌有,而出现问题的关键在于爆料者对会计科目的不了解,据专家介绍,事件中提到的“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而对于主营业务为卖酒的贵州茅台来说,如果民政部或者社保厅真的是购买酒,则绝不会计入“其他应收款”中,而应计入“应收账款”。
事情虽然被澄清,但诸多疑点也令旁观者偷笑。有公众便认为,在近期茅台负面新闻缠身的情况下,“欠款”事件似有炒作之嫌。只是,如果真如此,那借“民政部”来吸引眼球,显然有点“大胆”。 (《国际金融报》 记者黄晶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