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提醒所有经营者,特别是占市场份额较多、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增强价格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杜绝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又电 国家发改委日前派出调查组,对康师傅公司调整方便面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这次调查的情况。
据介绍,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约谈康师傅公司后,该公司主动配合国家稳定物价的调控政策,暂缓原定于4月1日执行的调价计划。为准确掌握方便面生产成本和价格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3月30日开始对康师傅公司展开了调查。调查发现,康师傅公司在方便面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地位,2010年容器面销售额全国占比达到69%,开心桶销售额全国占比达到73.6%;2010年下半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方便面生产成本有所上涨,盈利有所下降,但2010年平均净利率为13.2%,2011年1月份净利率仍有10.1%,在业内属于较高水平。2011年3月中旬,康师傅公司计划调整部分容器面价格,同时增加部分原料(肉粒加倍或面饼克重稍许增加),开心桶出厂价调价幅度为12.6%。据此测算,开心桶单桶生产成本环比将上涨8.4%,净利率将达到14.3%,比调价前净利率高出4.2个百分点,比2010年平均净利率高出1.1个百分点。调查结果表明,康师傅公司作为具有市场优势地位、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企业,其调价幅度相对过高,是不妥当的。为此,国家发改委已经对康师傅公司予以了提醒告诫。
什么叫散布涨价信息,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链接)
我国价格法律法规对散布涨价信息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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