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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参谋:银行理财品提防两“陷阱”

2011年05月09日 08:5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几个月来,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十分火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小,不过,投资者在选择时仍需要弄清两个概念。

  首先是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银行在推出理财产品时,一般都会宣传其预期收益率。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达到其承诺的收益率。据了解,去年某国有银行的一款人民币信托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5%,而到期收益率仅为1.53%,两者相差13.47%;某商业银行的一款证券投资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5%,而到期收益率为-5.81%,两者相差40.81%。

  因此,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弄清产品的风险类型。所谓风险类型,是指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还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保证收益型产品风险相对较小,而且一般都能实现其承诺的收益率。而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较高,它除了不保证投资者一定能获得预期收益率外,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投资者本金甚至有可能发生损失。

  其次是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类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有本质区别,它主要着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投资者要仔细查看产品认购书:如果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认购产品的名称为某某银行第某期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还会有理财产品的编号。如果是银保产品会在认购书中有保险公司的名称、保险产品的名称。

  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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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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