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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买到过期免税品者获双倍赔偿

2011年05月09日 16:10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上海游客向当地媒体声称自己买回过期免税化妆品,中免集团随后进行双倍赔偿。而对于保质期与外包装说明不符一事,中免集团表示已着手进行调查,具体原因随后公布。

  据报道,家住上海的范小姐“五一”期间在海南旅游,并在三亚免税店购买了近5000元的化妆品。然而回到上海,范小姐打开化妆品后发现,按照其中一款“欧舒丹乳母果油6件套”内包装标识的原厂生产日期显示,这款产品在2011年3月份就已过期。但这款化妆品的外包装中文说明却显示,保质期到2013年7月。

  中免集团市场部总监助理常臻表示,三亚免税店获悉该情况后,与上海这名消费者取得联系,查明该货品价值260元人民币,并给予对方双倍的赔偿,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也感到满意。常臻表示,对于出现该类情况,公司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但目前中免集团尚未拿到顾客所声称的过期免税货品,究竟是三亚免税店工作原因,还是供货方原因,或者系顾客自身原因造成,具体原因还待进一步调查。(记者王存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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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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