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大米标价37.5元,却实收顾客55.9元;承诺顾客买贵可以5倍返差价,当顾客要求返差价时却遭无理拒绝;顾客买回家的罐头竟然长了毛。10日,记者在家乐福哈尔滨大直街店,目击了上述涉嫌超市价格欺诈等不法经营行为。
10日上午,在家乐福哈尔滨大直街店,顾客潘春莹在刚付完款后就到客服柜台前要求退货。她拎着两袋大米告诉记者,两袋大米为相同商标相同重量,货架上分明标价为37.5元一袋,但在收银时,其中的一袋包装颜色略有不同的却被收取了55.9元。
潘春莹认为,这是超市的价格欺诈行为。但在她提出退货后,客服柜台服务员一直在打电话,不一会儿来了位杨姓女士,自称是客服部经理。杨经理对顾客提出的问题不但没有正面解答,还与顾客争吵起来。
在记者对潘春莹和她的购物小票进行拍照时,杨经理挡住记者的相机不让拍。杨拒绝记者采访,在详细盘问了记者的姓名和单位、电话号码后,还要求复印记者的记者证。
当日,也是在这个家乐福店,一位叫孙慧的顾客拿着购物小票,要求超市返还其高价售出商品的差价。孙慧说,她于4月30日在这里花222元买了一盒(900克)某品牌的婴幼儿奶粉,后来发现在附近另一家超市,同品牌同规格的奶粉售价仅为215元。由于这个家乐福店承诺若顾客发现高于3公里内其他超市价格,将5倍返还差价,孙慧拿着购物小票来要求返还差价。
记者在现场看到,杨经理拒不给顾客孙慧返还差价。杨要求孙慧拿出另一个超市的同种商品的购物发票,还得是4月30日当天的,否则不认可卖了高价。孙慧说,超市要求顾客到其他超市逆时取证,是强人所难,也是在推脱责任。她认为,超市作了低价承诺,最后卖了高价,对顾客投诉还拒不认错的行为,是一种不诚实守信的欺瞒经营行为。
这家超市滚梯旁的墙上写着:“便宜到家。若您在本超市购买的商品价格高于本市距离本超市3公里内其他同类超市同一商品(促销商品除外)的价格,或者商品实际收银价格高于卖场内价签标示价格,我们将给予您该商品差价5倍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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