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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大股东不愿降买路钱 盈利背离基础设施属性(2)

2011年05月11日 10:22 来源:央视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刘小禹 广州市花都区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记者:收费情况你们了不了解?

  刘小禹:有时候收费具体我们也不管。

  记者:谁管?

  刘小禹:收费所。

  梁伟文 广州市花都区路桥收费管理所副所长

  记者:这18年来,总共收了多少路费,你们知道吗?

  梁伟文:这个不清楚,数据的话,真的我查不了给你。

  有业内人士透露,花都收费站从1993年1994年开始陆续收费,这些年来,收费最少超过十个亿,但去向不明。对于花都区五处收费站的收费金额,记者曾经联系过广东省交通厅、广东市物价局,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为止,没有一个部门提供任何相关数据,为什么涉及收费的问题大家如此讳莫如深呢?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助理张晓东博士曾就路桥费用去向进行过分析,根据他的分析,从公开渠道来看,收费公路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还贷,公路养护,人员费用,管理费,投资再建设其它道路。

  张晓东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助理

  张晓东:应该说这些似乎都是合理的,这是高速公路,我们说费用收取它的去向,只不过我们说所谓的去向是合理的,究竟构成、比例、额度是不是合理的,这个是大家比较垢病的问题,

  记者同时了解到,2008年,国家审计署曾对国内18个省市收费公路进行了审计。结果发现,辽宁、湖北等16个省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浙江、安徽等7省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18个省市政府和交通部门将应专项用于还贷的通行费收入291亿元改用于其他项目。财政性资金投入经营性公路形成的国有股权收益及转让公路国有资产取得的转让收益中,有58亿元遭闲置或被挪用,根本没有用于公路再建设或偿还贷款,17.9亿元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和对外投资,用来还贷的钱不及收到的过路费的1/10。审计署指出,那些做法已违背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初衷,实质是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社会和公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告诉记者,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促进了中国公路建设,但面对中国财力迅速增长的局面,有关部门应该加快收费公路的回购步伐,加大财政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

  戴定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

  戴定一:这个情况如果是暂时现象还可以接受,如果变成了一个长期的情况,特别是变成了一个盈利的资产的话,那么就要质疑了,因为公路大家都知道,它是一个公共设施,姓公,只是在一段时间内,需要一些资本运作,让它快速发展,但是长期成为经营性资产的话,就背离了基础设施的属性了,所以我觉得,老百姓现在质疑的呢,不是说取消商业资本来投资,而是说公共应该最终回归它的姓公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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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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