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原指望能尽快讨回工钱,却不料惨遭包工头一顿毒打,其中弟弟还被包工头用木块击打致重伤住院。5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脑外科病房,躺在病床上的贵州习水县农民工杨贞洪如同一尊僵硬的雕塑,他张嘴抿了抿妻子递到嘴边的米汤,眼神呆滞迷茫。(据5月10日工人日报)
农民工讨薪,本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是遭遇暴力,被打后成了“一尊僵硬的雕塑”,这一典型恶性伤害案件的发生,实在是社会的不幸和法制的悲哀。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也加大了农民工的维权力度。但是农民工的维权之路仍然艰难迷茫,已经成为农民工人身尊严和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社会问题。《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天~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元~1050元。
每当农民工讨薪维权等出现流血事件时,人们总是片面地认为,“农民工不知以法维权”,然而,事实上一味强调农民工依法维权,而对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却无可奈何,显得有些顾此失彼。在劳资纠纷中人们总是看到这样的情形:一方是老板,有钱有势,工资多少,发与不发,全凭他们一句话,转念之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方面农民工无钱无势,通过法院打官司要时间、人力和财力,不是一个农民工所能承担得起。而找劳动部门或工会组织,常常缺乏手段,帮不上,帮不了,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农民工只有靠软磨硬泡来讨要自己的血汗钱。
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防止“流汗又流血”事件的再度发生,首先应从完善立法入手,逐步建立完善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律政策保障,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增加侵占工资罪或用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地打击;同时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备金”制度;工商行政部门在工商登记、企业年检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对长期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年检,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其次,强化行政司法联动机制,重拳出击并加大对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工会等各部门联手互动,齐抓共管,做到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构建长效的治理机制。再者,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恶意欠薪的企业不仅要曝光其失信行为,而且加大处罚力度,甚至清除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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