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日前表示,个税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全国人大进行审议,还是全国统一的起征点(免征额)。
一个公共政策能够存在,自然是有它的好处,也有其不好的地方,就看更看重哪个。“一刀切”,全国一盘棋,不会在地区之间产生税收差别,也就不会引起各地之间的税收优惠竞争。但是不“一刀切”,考虑地区的差异化,个税“减负”的效果将力道更准,有利于社会公平。
从去年至今,围绕着个税“免征额应该是3000元还是5000元”,引发的讨论可谓是经久不衰,原因就在于“一刀切”有其局限性。
很简单,同样是月收入3000元,如果分别在东部和西部,情况肯定大不一样。前者,3000元相对于当地的生活成本而言算不得“高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后者,3000元可能就过得比较舒服了。因此,个税免征额“因地制宜”更容易为公众所认同。
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只是一种制度惯性,简单惯了,而不是说有多合理。诚然,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免征额划一道线,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是,个税如果不将地区、城乡、家庭等“差别因素”考虑进去,所谓收入调节功能就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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