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才被开出200万元罚单的联合利华涨价了。近日,广州多家零售企业表示收到夏士莲、力士两个品牌的涨价通知。对此,有媒体在评论时用了“顶风作案”、“冒天下之大不韪”等带有道德谴责的字眼,恐怕过于简单化。
对企业的道德谴责无法代替理性的分析。当时联合利华在认罚时说,“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从这次涨价来看,它学乖了,对于媒体的质疑不予回应,言多必失;但是,它其实还是有点“不懂事”,承诺的是暂缓涨价,却在一个月以后就涨价了。最好企业发布一个“消费品不涨价”宣言,那么大家皆大欢喜。
但是,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取利润。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过,“屠夫、酿酒商、面包师给我们提供食品,他不是出于仁慈,而是为了从我们这儿得到回报。”因此,很难用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定价权,让企业“无私”地低利润运营。发改委也一再表示,约谈企业是提醒企业不要有价格违法行为,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不能涨价,发改委既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个想法。
而从更深层次来看,斥责企业必须分清原委,否则,我们就是在处罚市场本身,而放过了制造通胀的部门与企业。我们真正需要的是,综合运用多种价格和数量工具,消除通胀的货币因素。(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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