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在公布的各类网络传销手法中,曾经轰动一时的“法国蝴蝶夫人”涉嫌非法传销案,就属于穿上网络“马甲”的一种恶性传销。通过拉人头、高额返利等形式,“法国蝴蝶夫人”在短短几年内发展会员6万多人,遍及全国29个省区市,涉案金额高达3.35亿元。非法传销分子一般从急于就业的大学生、互联网知识相对淡薄的农村居民以及传播条件便利的淘宝网店店主入手,发展下线,其手段较传统传销更隐蔽。那些想在家创业、想快速致富,失业或是意志薄弱的人群往往更容易陷入网络传销。
日前,笔者在长春的一位朋友拿着一份某网游公司的创业说明书,很兴奋地说找到了一个投资小能赚大钱的项目,只要1000元,就能成为股东,2年后这家网络公司就上市,能赚大钱,还可以发展会员,有提成。笔者仔细看了说明书,上面只有一个公司名称和网址,公司的电话和地址等一概没有,后经笔者询问,他说这家公司的地点设在我省的一个县城。这位朋友说已经发展了两个会员,而且还为此项目买了电脑,正在学习上网。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这样低劣的创业说明书也能蒙人。随着我国网民群体迅速扩大,互联网的便利性、隐秘性,以及部分网民对电子商务认识模糊,都可能助长网络传销,使之泛滥。
《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罗列了三大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电子邮件、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三是利用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宣传服务、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已被我国有关部门列为重点打击目标。不过,网络传销近年来快速蔓延,在公安、工商加大打击“火力”的同时,增强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已刻不容缓。网络能够创造财富,但网络也不是“提款机”和“摇钱树”,网络只是人们创业要借助的平台,如果没有实实在在的合理合法创业项目,网络创业只是“空中楼阁”,只是美丽的陷阱,害人害己。
雪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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