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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激辩个税改革:额外收入、灰色收入成漏洞(2)

2011年05月27日 15:1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个拥有很大产业的富豪,他有权决定给自己开多少工资,也许每个月账面收入只有三五千块钱,这就与普通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相当。应该说,个税制度在调节工资外收入方面很不到位。”贾康说。

  据李稻葵给出的数字,我国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至2009年持续下降,到2009年已经降至40%以下,最近两年才有好转。而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重可以达到65%-70%。他认为,劳动收入本就是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短板,却还要面临征税,而相比之下,资本所得的税赋却很轻甚至为零,显然有失公平。

  平税制还是超额累进税率?

  “既然个税很难调节收入分配,而综合税收负担又很重,建议应该彻底改革现行超额累进税率,实行平税制。”李稻葵解释说,平税制是单一税制,可大幅度降低个税税率,同时降低个税累进幅度,采用比较平稳和较低的税率来征收个税。

  李稻葵指出,个税征收应采用宽税基,只要是收入都要捆绑在一起;此外,还要采取低税率,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大家都积极纳税,而如果税率太高,不仅降低高收入群体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积极性,还会为偷税漏税带来隐患。他举例说,现在世界各国的税改方向都是平税制,就连一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美国,也有7个州开始实行平税制,而俄罗斯在推行13%单一税率的平税制后,效果非常好。

  李稻葵认为,实行平税制后增加的部分税收,可用来为困难家庭提供补贴。他算了一笔账:全国有大约4亿个家庭,如果其中10%需要补贴,以每个家庭一年补助1万元计算,则一年需要4000亿元,仅占财政收入的5%,而这完全可以用平税制增加的收入填补。

  对于李稻葵的想法,贾康并不认同:“我国不具备推行平税制的社会基础,不能因为平税制在俄罗斯取得成功,在中国就一定会成功。”贺铿也表示,在我国推行平税制“是一种空想”。

  贾康认为,我国现在已经不再像俄罗斯那样,需要通过实行单一税制来提高收入,以促进本国经济运转。我们现在更迫切的是,需要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来“抽肥补瘦”,这是中国明显不同于俄罗斯社会实际的一面。

  记者 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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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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