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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便捷预付卡“卡”住了幸福生活
2010年10月29日,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正厅级)陈伯羽和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防治科原主治医师李惠,因受贿一起坐到了濮阳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
陈伯羽受贿的东西就是一张张的预付卡。在案件侦查中,检察官在一个笔记本中发现陈伯羽退回20多名行贿人钱物的记录。
供述中,李惠表示非常后悔,尽管她看到钱也心动,但钱太“咬手”,曾经多次把钱退还给行贿者。而当行贿者给他送上各种预付卡时,她几乎没有犹豫就收下了。用她的话说,“卡里的钱是有时效性的,过期作废,得赶紧把它花掉”。李惠的贪欲逐渐影响到丈夫,最终把丈夫也拽入了受贿的深渊。卡里的钱被花掉了,他们的幸福生活也随之被“卡”断了。
被“卡”断幸福人生的远不止他们。
今年1月份,北京市地税局原副局长苏文权,因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原因是他多次收受他人的购物卡。
江苏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张美芳过一个节,收取各种购物卡价值达数十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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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送礼就送购物卡”成为一种时尚,其背后却是一条灰色的资金流,连接起的是一个贪腐链条。然而,不少贪官栽在小小的预付卡上的同时,还有一些人仍然对收受预付卡这种隐蔽的受贿方式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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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预付卡为何变成“腐败卡”
“购物卡以其减少现钞使用、方便支付而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刘铁良分析,对商家来说,预付卡减少了现金流压力、贷款压力,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融资功能。因此发售预付卡的商家越来越多。除了超市、大型商场、百货公司发行的购物卡之外,具有一定现金金额的各类贵宾消费卡、不记名的会员卡等也开始大量出现。随之而来的是,利用各类预付卡进行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问题日益突出。每逢节假日之际,各大商场现金柜台前,购卡的人群络绎不绝;在街头巷尾,不少礼品店也竞相打出回收各类预付卡的招牌。
刘铁良说,我国禁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滥发各类津贴、补贴、奖金,随着该制度越来越严格的执行,发放购物卡无疑成了一条替代现金发放的途径。那些“不差钱”的单位用购物卡代替福利、过节费等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对行贿者来说,购物卡既非现金也非实物,送购物卡好似免去了“行贿”之名;对受贿者来说,收受购物卡也减少了心理负担。“婉转隐蔽、受者踏实”是预付卡备受青睐的主要原因。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瑞侠分析,预付卡本无罪,之所以被大家称为“腐败卡”,是因为预付卡这种行贿手段较隐蔽,查起来难度较大。有些公司以卡代替过节费给员工发放,不仅方便,还可以合理避税。商家销售预付卡也有利可图,这都对“腐败卡”的盛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于是,通过购物卡这个载体,灰色资金从行贿者手中到了受贿者手中,行贿者与受贿者各自获取了预期利益。
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表示,他曾了解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2009年办理的涉及预付卡的贿赂案件,占到了行贿、收贿案件总数的83.3%。愈演愈烈的“预付卡腐败”,折射出腐败形式在新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