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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规范预付卡须防“规而少范”

2011年05月30日 14:18 来源:新华报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预付卡进入严管时代,实名制有助抑制贿赂──据中国政府网25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5月26日人民日报) 预付卡多年来一直是被严令禁止的,然而难堪的现实是不仅有禁不止,而且变本加厉。这么多年来,形形色色的预付卡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30个省市的283个地级以上城市主要商场都发行过封闭式专用预付卡,预计预付卡市场规模将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由于不记名、不纳税,并且随着预付卡支付领域的扩张,其功能越来越强大,单张卡的金额也越来越高,预付卡成为避税、行贿和洗钱的的载体,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在近些年揭露的腐败案件中,预付卡频频现身,大有取代现金贿赂,成为行贿送礼主角之势。正如议论所说,让事实存在而又无法可依的购物卡浮出水面,既有利于管理,也合乎市场需求和发展规律。对于这样的变化,公众是赞成支持的。但公众显然又从这个“规范”中看到了软肋或者说先天不足──这个不足甚至会架空“规范”,使之沦为一纸空文。

  最明显的软肋有二。之一是“规范”只规定了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这很容易以化整为零的变通方式,逃避实名制的监管。无论是对避税、行贿还是洗钱,十张1000元的不记名预付卡与两张5000元的记名预付卡,数额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前者依然可以肆无忌惮。软肋之二,是只规定了购卡实名制,却没有用卡实名制。过去在查处预付卡腐败的案件中常感到取证困难,就是因为购物卡不记名无从查起;现在用卡依然隐名埋姓,后果又会如何?有专家提出,消费场所应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看是否与购卡时登记的身份信息相符。这个建议真的很天真,在商业利益面前,要求企业在“义务”的前提下自找麻烦,岂不是缘木求鱼?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是积年顽习。在非常严谨的政策面前,心怀叵测者犹处心积虑,要钻出一些空子来,而要是政策本身就有漏洞,那么“对策”会如何“用足政策”──准确地说是利用漏洞,恰也不言而喻。谁都知道不“规范”很糟糕,然而“规而少范”的“规范”恐怕不会比不“规范”更好,从某个角度看甚至还糟──因为“规而少范”反而会让违规行为“合法化”。(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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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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