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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医药国企上市前撕破脸 上药被举报冒充日本进口 (2)

2011年05月31日 13:2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利对此很愤怒:“这是公司独特的管理模式,是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和赞许的经营方式,安徽华源有当地最大的仓库和物流中心,每天购进最少两千万,最多七八千万的药品,一天进出药品一个多亿,怎么可能是‘过票’公司呢?”

  破碎的合作

  两家医药巨擘恩怨情仇绵延七年,都是为了这头孢替安。

  2002年8月,上海新先锋获得了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的首个批文,并从日本引进药品原材料开始在国内制作仿制药销售,由于药效良好,且为“独家 生产”,所以一度称霸市场。

  2004年9月,安徽华源与上海新先锋首次“亲密合作”,签下《头孢替安总经销协议》,期限为5年。按照协议,安徽华源将以“全国总代理”的身份销售上海新先锋全部规格的头孢替安产品。

  合作初始,双方皆大欢喜,两年时间安徽华源就销售了190万支头孢替安产品,是之前上海新先锋销售量的27倍。

  2006年8月,上海新先锋因其“原材料来源于日本”,从而拿到了国家发改委授予的“独家定价权 ”,头孢替安产品的价格一夜疯涨,每瓶售价从17元涨到99.5元的“天价”。

  眼看着点石成金的神话在自己身上上演,安徽华源激动不已。但是,负责研发生产的上海新先锋将经销权交给了同由上海医药控股的上海华康,而上海华康又把全国经销总代理交给了北京华氏公司。北京华氏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仅100万元且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公司。时任上海新先锋董事长的吴建文 却与北京华氏公司签订了关于头孢替安的《产品委托加工和总代理协议书》(2010年8月,吴建文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落马;今年,就在上海医药上市几天后,吴建文受审)。

  2008年9月,安徽华源与上海新先锋对簿公堂,提出了3946万元的索赔,由上海新先锋和相关的上海华康公司支付。经一审和重审,安徽华源胜诉,且有随时追讨的权利。

  不过,到了2010年1月,破碎的“合作”出现了新转机,安徽华源以放弃赔偿金为代价获得了与上海新先锋续签五年头孢替安总经销协议的机会。在当时看来,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还未尝到甜头的安徽华源却又遇危机。2011年,市场大变,国内已经有14个头孢替安制剂批号,哈药和浙江永宁药业也获得了生产头孢替安原料药的资格。同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降价令,将新先锋公司生产的头孢替安零售价降到了53.4元。巨额利润成为了泡沫。更让安徽华源头疼的是,上海新医药再次拿出了“单独定价权”的“杀手锏”,拒绝发改委和各省的多次降价要求,成为“高价不倒翁”。于是,在同类产品一片“低价 竞争”的局势下,安徽华源成为风箱里的那只老鼠 。

  上游依然坚挺,下游难以为继。“这次降价让安徽华源吃不消,根据双方此前的约定,上海新先锋应降低其供应价,但他们却拒不让步,其他企业的头孢替安以价格优势迅速占领了市场。上海新先锋的头孢替安终于卖不动了。”李利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安徽华源多次找上海新先锋协商,希望能够降低供货价,但“他们一直不同意,还希望维持单独定价,但又拿不出日本原料进口的证明”。

  李利认为,上海新先锋让作为代理商 的安徽华源承接了极高的风险。而且,据李利了解,“上海新先锋从日本购进原料的《进口原料注册证》早在2009年就已过期,他们凭什么在‘单独定价’?”

  眼看着上药集团上市在即,安徽华源决定冒险一搏,于是诞生了这份引起围观无数的“举报信”。

  单独定价权

  2004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药品单独定价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上海新先锋的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产品等18种药品的单独定价方案和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单独定价权”的目的是为了“体现药品质量和疗效差异、保持药品合理比价、鼓励新药研发”和“打造品牌药物、着力助优扶强、吸引外资参与”。

  实习记者 李妍|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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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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