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5月31日电(记者 付美斌)31日下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1年海南省和省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海南省获准发行的29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3.3%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海南省财政厅厅长徐唐先作《方案(草案)》说明时介绍,获准发行的2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其中有3年期14.5亿元,5年期14.5亿元。结合海南省实情,此批债券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病险水库、污水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项目,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徐唐先说,按照项目结构划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9.7亿元,占33.3%;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项目安排6.4亿元,占22.2%;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6.4亿元,占22%;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安排4亿元,占13.7%;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5亿元,占8.8%。
《方案》明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各市县、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债券项目管理,确保债券资金不被挤占、截留和挪用。同时,将债券项目同中央投资项目一样,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建立月报制度,确保项目尽快保质保量完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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