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涨还是不涨、涨多大幅度,是眼下很受关注的一个话题。为保障群众生活,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多方面做了不少切实有效的工作;不过,涨不涨工资,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等之外,并不由政府说了算。因此,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成了平衡劳资力量、保障非公有部门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工资涨还是不涨、涨多大幅度,是眼下很受关注的一个话题。为保障群众生活,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个人所得税修改、房地产调控、物价控制等多方面做了不少切实有效的工作;不过,涨不涨工资,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等之外,并不由政府说了算。因此,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成了平衡劳资力量、保障非公有部门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集体协商,有利于平衡劳资力量
单个的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自然势单力薄,特别是那些低端岗位的工人。中国作为制造和出口大国,拥有的最大要素禀赋就是劳动力。国内目前有大量流动工人,大多数受教育程度不高,不具备专业技能,他们来到城市寻找低要求的劳动岗位,又随时面临失业风险,因为低端劳动力具有高替代性。但正是这些劳动者,为中国的经济崛起作出了巨大贡献。
尽管中国有巨额贸易顺差,但100双袜子赚1美元仍是不争的事实。于是一直存在这样的困惑:是企业的低利润压低了工人的工资,还是工人的低工资成就了低成本,从而帮企业争夺到了订单?尽管国家近些年正大力推动产业升级、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但要做到像卖掉一部iPhone赚数百美元那样,尚需时日。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人们一边担心劳动力成本提高会使得越来越多订单转向其他更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而订单减少会造成国内工人失业;一边越来越意识到必须给予我们的劳动者更大保障,有了这样的保障,社会安定和国内消费需求扩大才有基础。
近几年在东部沿海一些城市出现了“用工荒”,工人“逃离”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诸多企业工资过低而工作强度很大,劳动条件也差,劳动者的健康甚至安全得不到保障。“用工荒”说明:工人们选择“用脚投票”,这是无声的反抗,确实也给急于用人的企业造成了一定打击。同时,此种现象又说明:工人与企业之间严重缺乏沟通和协商机制。
包括谈判工资在内的集体协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地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工人个体只能选择不去某个工厂,那么集体协商有可能帮他们选择去,或留在某个工厂,能帮助他们说出自己对企业的要求。因为结成了集体而作为协商的一方,工人们的谈判力量增强了。
这两年在全国各地推行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效明显。调查显示,在一些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比同行业没有这样做的企业高出10%到15%。
也不能为了政绩只重短期效果
工资集体协商必须在平等基础上,由劳资双方自主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一些省份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将企业是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五一劳动奖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似有将此“政绩化”的迹象。其实应当看到,劳动用工和劳动者权益保护,不仅是个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
发达国家数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工人“结盟”也可能产生一些“反市场”的因素:一是设有工会的工厂中,工人之间少了竞争,进而少了勤奋和进取;二是生产成本升高,企业因此出现问题。结果,企业更倾向于雇用未参加集体劳动协议的工人。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政府干预下的集体工资协商谈判,谈判出来的有些条款可能容易流于形式。如果企业是被强制认可的,它就会想出方法规避条款约束。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外来工人的高流动性是致命伤,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如果只关注工资和福利的增长,而不关注对工人一方的适当约束,不考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问题,那么,最终工人的利益还是会受到伤害。所以,政府在协助推进这一制度时,必须综合考虑劳资双方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不越位,要尊重协商谈判的平等与自主性质,不能为了政绩只重短期效果,草率行事。
“外包”派遣工人现象亟待规范
现在,“外包”派遣工人现象在中国已比较普遍。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些外部劳动力,可减少企业解雇工人和提供各种强制性社会福利的成本,而低端劳动力往往是这种用工策略的牺牲品。
据全国总工会去年调查,全国劳务派遣工总数已经高达6000多万,占国内职工总人数的20%。某些企业的劳务派遣工和传统正式工比例已经达到1:1,甚至更多,因此必须重视,尽快规范。
大方向不可动摇:我们应当给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报酬、福利和劳动条件,即使因此有些企业难以为继,那也是必需的代价。据此,集体工资协商制度是有益的尝试。但另一方面,也不能简单地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某些社会福利项目,要区分政府和企业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同责任和义务。(王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