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山东立法推广实名制卖菜 市民可与菜农"直接对话"

2011年06月03日 14: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山东在全国率先立法推广“实名制卖菜”,市民将可以通过产品标识上的联系方式直接与菜农“对话”。

  在5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条例》第四十二条就规定,农产品经营者“必须在摊位前悬挂标有经营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根据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农产品销售凭证”;同时,条例还规定,从事农产品批发、配送等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记录产品、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相关信息至少保留两年。这也就意味着,山东将“实名制卖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确认。未来山东农产品从生产到运输销售,全部将“有名可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解读说,比如你去买一棵白菜,经销商的白菜是从哪里进的,通过白菜上的凭证,出了质量问题就可以进行追溯,同时经营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条例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尽管此次山东创造性地把“实名制卖菜”写入法律条文,但在山东寿光,蔬菜销售的“实名制”已经推行了多年,而且通过“实名制”销售,让不少经销户都尝到了甜头。当然,山东法律界的人士也承认,实名制对于大型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来说的容易实现,对于零散的、个体的销售点还很难实现,而且老百姓也习惯在马路上、在个体摊位上买,将来山东会逐渐的把市场进行规范。总之,山东希望通过立法把食品安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山东台记者翁平亚)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