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供应商诚信指数
《中国政府采购报》:钱处,您说在与国外同行交流时,国外同行很困惑为什么中国的政府采购的问题这么多。最后,您认为这都是由我们的法制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所致的。听说你们在建供应商诚信指数。这是怎样的一个指数?
钱国兴:这个指数是去年10月份开始做的,有点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楚的。
简单讲,就是我们建立全省供应商库,首先明确以下供应商必须入库:一是,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前或投标时供应商可以不入库,但一旦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入库;二是,要参与网上交易的供应商,包括协议供货商和参与网上在线竞价的供应商必须入库。然后再对入库的供应商进行诚信考核,并以诚信指数(分值)的形式表示出来。同时将诚信分值与供应商每次投标的评分值相结合,诚信指数越高,加分越多,反之亦然。
具体诚信分值分三块:一块是基础分,只要供应商按规定注册完成,就可得基础分50分;另外,还有两个分值:是业绩分和诚信分。所谓业绩分,就是每中标成交一个项目,可以根据成交金额给予一定的业绩分值,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每次得1分,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100万元部分每30万元得0.1分,每个项目最高得5分。同时采购人要对供应商的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的内容又有4块构成:即供货的及时性、项目质量、采购价格和服务,分别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档进行评价。最差是0%,最好是100%,如评分出来满意度是80%,则1000万元的项目业绩分就得3.2分(4分乘以80%)。这么算下来,如用户满意度为100%,1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多就拿到5分,每中标成交一个项目就加上一次业绩分,中标成交项目越多,满意度越高,业绩分就越大,再加上50分基础分,当诚信指数累计超过60分就会获得一颗星,之后每10分加一个星,最多可加到5颗星,之上就不给了。一颗星意味着什么?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就可以加1%的分值,如果是最低评标价法,价格就可以下浮1%。依次类推,如果是5颗星,得分就可上浮5%,报价就可比别人多报5%。
所谓诚信分,就是根据供应商在日常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表现或行为记录进行评分,一类是奖励的,年度中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奖励的加20分;一类是惩罚的,如被采购组织机构或财政部门记有不良行为的,其中属一般不良行为的,每次扣10分,属于黑名单行为的,每次扣30分。诚信指数累计在50分以下的,每10分,评分时下浮1%,最多下浮5%,直到诚信指数0分为止。
《中国政府采购报》:什么是一般不良行为?什么是黑名单行为?
钱国兴:一般不良行为就是指那些对政府采购影响不是很大的,或供应商及时予以纠正弥补并消除影响的行为,如供货不及时,或开标后擅自撤回投标文件,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等共12种情形。
黑名单行为是指那些情节特别恶劣,给政府采购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包括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的那些行为等。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串通投标,哄抬或操纵政府采购报价等10种情形。
上述两类行为的具体情形,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我们均予以了明确和规范。
《中国政府采购报》:低于多少分供应商就不能参与投标了?
钱国兴:除被行政处罚明确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外,如供应商诚信指数累计在0分以下(含)就不能再参与投标了,除非有其他供应商愿意担保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或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时采购人自愿采购的。
目前,我省诚信指数设计是允许供应商偶尔无意犯错,并鼓励通过积极参与投标、诚信经营来自我弥补的,或者说我们的制度是鼓励“从善”的。犯一次、犯两次可能对参与投标还没关系,但是犯多次特别是黑名单行为的,到诚信为零了肯定参与不了了。
毛激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扣成0分出局的。但被扣分的就不少。
钱国兴:当然加分的更多。每次扣分就会发短信告知,供应商可以申诉。供应商若不满意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我们会去核实。如属于是黑名单行为的,更加慎重,办法规定采购组织机构不能直接记入供应商诚信库,在记进去前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核实,给予供应商申辩的机会。
每个项目履约结束,采购人都可以对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供应商必须要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来办事,必须重视采购人的意见,努力使采购人满意,否则会影响其诚信指数。
我们设立供应商诚信指数,目的是想通过建立这一种机制,明确告诉供应商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政府采购不允许你乱来。设立诚信指数的导向作用很明显,目前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希望通过我们所有政府采购人几年的共同努力,诚信体系率先在政府采购领域形成。
以开放的心态对待投诉
《中国政府采购报》:钱处,刚听您介绍,省里对投诉这一块的态度是既规范又有较好的心态(宽泛地对待)。
钱国兴:是的,我们省里对投诉处理是比较规范的,对待供应商的投诉总体上是宽容的。
我认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总体还是好的多。这几年我们省里直接受理的投诉也不少,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大部分投诉是因为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制度政策不了解、对采购机构的工作不理解,或者因误解而引起的。有一些投诉是由于某些采购机构经办人态度比较生硬,处理问题简单化所致。对待这类投诉,一般我们财政部门受理后首先是倾听,给供应商一个发泄怨气的渠道,等其心情平和了,我们再做些说服工作,可能就没问题了。这种情况基本上占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往往是由于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不理解所致,这类投诉也比较好处理。
剩下三分之一才真正属于是有效的投诉。这些投诉,不仅可以检验我们现行采购制度还存在哪些不足,提示我们采购机构的工作和日常管理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纠错,更重要的是可使我们财政部门知道当前工作努力的方向。因此,在现阶段,不要给供应商投诉有太大的制约,应以更平和、宽容、理性的心态来看待供应商投诉。
《中国政府采购报》:大家普遍认为无效投诉很耽误工作,希望能制约这类的投诉行为。
毛激翔:我们也经常碰到一些无理的质疑。受理质疑,项目都要停下,确实影响采购效率。但我们采购中心还是欢迎供应商依法质疑,更欢迎供应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采购中的问题,我们同样会予以认真对待和处理。
钱国兴:采购中心他们的心态还是很开放的。早几年,我们省本级收到的投诉,一半以上是投诉集中采购机构的。我们公开跟毛主任他们讲,一旦有供应商投诉,我们肯定要公平公正,某种程度上,相对于采购中心我们会更多地站在供应商一边,更多地维护供应商的权益。让他们有这个意识,就是要求他们在日常采购活动中应更加依法、依规,更加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
我们也发现有些供应商的投诉明显带有恶意,甚至发现个别供应商还是靠投诉吃饭的,他们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研究得很精深,对制度的了解比采购中心还清楚。我们发现有这样的供应商,但是我们还是欢迎他们对政府采购进行质疑、投诉,只要合法、合规的我们就受理,有理的就支持。
但同时在我省的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如供应商一年中在全省的质疑、投诉累计分别达到20次和10次以上,且60%以上被驳回的,那就属于不良行为,在诚信指数中将被扣分。在我省,总体上还是支持供应商依法进行质疑、投诉的。
《中国政府采购报》:毛主任,您会不会觉得有些委屈或怨采购办,工作这么辛苦,有事也不向着你们,是不是想借别人的投诉让中心不爽呢?
毛激翔:恰恰相反,财政部门的压力更大。我反复地告诫我们采购中心的同志,只要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质疑一点都不难为情。为什么要难为情?有质疑,按规定办理就是了。如办理的结果供应商不满意,向监管部门去投诉,监管部门也将依法受理。如投诉处理结果是支持供应商投诉,我们撤销采购结果也有法律依据了。按照监管部门处理意见撤销的,若有供应商不服,那是监管部门的事情,他们还是可以向法院告监管部门。我们一点责任也没有,但监管部门的责任更重。
钱国兴:是的,我们的压力很大。人家投诉很简单的,但我们处理投诉是很复杂的,要考虑各种情况,既要考虑程序的合法,更要考虑实体的合法,以及一旦站在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上我们如何应对。因此,无论是调查过程还是处理结果,都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投诉处理结果要让供应商心服口服,则调查的事实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处理,我们的依据是什么,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中我们都要说清楚,并在网上全部公开,要经得起任何一个供应商的质询,因为这也是今后处理类似案例的示范样本。所以,在处理供应商投诉时,我们财政部门不可能偏向采购中心,当然也不可能偏向供应商,必须不偏不倚,这样,政府采购才有公信力。
监管价格,提高满意度
《中国政府采购报》:钱处,在全国会上您说当前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监管。为什么?
钱国兴:目前,如价格出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伤害或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因为价格后面往往就意味着利益,意味着腐败,所以也最敏感。
我们政府采购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扩大规模;第二阶段,扩大规模到一定时候就要规范化;第三阶段,要提高政府采购满意度。浙江现在已从第二阶段进入到第三阶段之间,加强对采购价格的监管就是提高政府采购满意度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因为通过调查发现,现在采购人或社会对政府采购的不满,最主要的是对部分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不满。
《中国政府采购报》:那么,你们是如何提高政府采购满意度的?
钱国兴:针对当前社会上对政府采购的效率、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诸多反映,我们不争辩、少解释、干实事,努力以制度化、机制化来化解难题和平衡各方利益冲突。
为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2010年,我厅对省级单位开展“政府采购问卷调查”,同年年底,针对调查反映的问题,浙江省财政厅在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创新管理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意见》,从六大方面入手,采取30项具体措施,力求从制度、机制上,以切实改变政府采购的质量、价格和效率等突出问题,这一《意见》基本得到了各方采购当事人的普遍肯定和认可。
但这仅仅是“开始改变”的第一步,真正要使《意见》的30条措施落到实处,使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财政部门、采购机构和所有采购人长期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
《中国政府采购报》:有人说政府采购是风险较大的行业,你们是怎么看的?
毛激翔:政府采购风险当然有,但我觉得这个跟工作关系不是很大,与做人的底线有关。人要是没一个底线,即使不在政府采购这个岗位上,在其他岗位也会出事、有风险。
钱国兴:对,关键是人的素质。政府采购是离市场最近的一个领域,因工作经常会与供应商打交道,风险自然就大,但关键是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中国政府采购报》:感谢钱处长和毛主任。与你们做采访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心灵的洗礼。相信你们的理念和观念以及做事的方式方法,会给广大的读者带来启示。相信政府采购工作,在像你们这样把工作当事业当责任的人的努力下,明天会更好!
□ 本报记者 颜晓岩 周黎洁 田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