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6月15日电(记者 杨伏山)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15日在此间举办的《国际会计研究学刊》首届年会上表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将在已有趋同基础上持续趋同。
由美国会计学会和中国会计学会联袂主办、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和厦大管理学院会计系联合承办的本次国际性研讨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与采用:机遇和挑战”,当天在厦门大学举办,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德国、日本、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韩国、瑞士、英国、美国和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的112位专家学者,围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与采用、公允价值会计、会计信息质量、经济决策与盈余管理、财务会计、审计、公司治理、会计教育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刘玉廷在致辞时做出上述表示。他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本情况和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他说,从2005年初开始,中国在总结多年会计改革经验基础上,大力推进会计准则建设及其国际趋同,建成了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5年1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刘玉廷称,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促进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和跨境服务,中国同时启动了与世界主要经济体会计准则等效谈判,并取得重要成果,先后与欧盟和中国香港会计准则时效等效。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大陆企业进入欧洲市场时按照中国大陆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不需要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
刘玉廷介绍,为响应G20倡议,中国财政部2010年4月正式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再次向国际、国内社会表达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明确态度、原则立场。
该《路线图》强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是在已有趋同基础上的后续趋同;肯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支持其为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所做的努力。
同时,明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仍然是在国际互动基础上的趋同,而不是“直接采用”的立场。中国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其高质量、权威性和全球公认性。
本次国际年会,是美国会计学会(AAA)在中国内地举办的第一个真正的国际性会议。据悉,这一国际年会今后将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举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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