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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汶川震后重建违纪金额1.88亿

2011年06月17日 1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6月17日电 (记者 石岩)审计署17日发布公告称,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有些项目存在建设资金未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安排使用、挤占挪用以及侵占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88亿元人民币。

  公告举例称,甘肃省文县政府未按规定报省政府批准,自行将应补助企业的8083万元中央重建基金,改为设立工业发展基金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基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借给企业使用,截至2010年11月底,除将160万元资金以无息借款的方式借给中寨纹党产区代元有限公司使用外,其余7923万元闲置在县财政局。

  2010年6月至11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先后组成2360个审计组,派出6737人次,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第四批跟踪审计,跟踪审计和调查的1404个项目1130亿元规划总投资中,审计发现有36个项目、16个施工单位和11个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公告指出,在发现问题的36个项目中,有些项目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未获批准先行建设,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规模或建设内容,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以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仍未办理新征用土地手续等问题。

  与此同时,有些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或者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评标不规范等招投标方面的问题。有些项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充分、施工中设计变更多、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或者扩大建设规模、多结算工程款等投资控制不严的问题,投资超概算2.73亿元。

  审计中还发现,16个施工单位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转包工程等问题。11个监理单位存在对有关项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场执行监理任务,监理日志记录不详实,监理资料不完整,关键工序没有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徐爱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在这批跟踪审计发现了上述问题,但由于几千名审计人员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开始,就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中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因此,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少。

  徐爱生表示,与审计的1404个项目、几千个参建单位、1130亿元规划总投资相比,违法违纪的比例比较低,违纪金额不到规划总投资的千分之二。而且这些问题在审计指出后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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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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